周丽莎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以来,对国家和人民享有国有资本收益,对产业升级、落实国家战略、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次《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渠道更加畅通稳定。
扩大实施范围,国企应纳尽纳
本次《意见》的一大看点是“推动全面覆盖”,明确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应纳尽纳。
《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股息红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同时明确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益如何上交?《意见》健全和优化了相关机制。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等后,按一定比例计算上交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健全分红机制,企业应及时按规定上交国有股股息红利。
“梳理前期出台文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扩大,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逐步提高,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也稳步推进。”周丽莎认为,这次《意见》提出分类分档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等,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效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在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