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是文革期间由大陆逃来香港避难的一批;他们虽然偏中但不友共,甚至反共。
第四组,是越战完毕以后由东南亚人群(多数是越南华侨)迁来香港求生的移民;他们没有对中国的认同,但却下意识地反共。
第五组,则是改革开放后大陆的富族(与富二代)。他们中间很多都有将新获得的财富挪到香港作保存之用心。所以他们的心态也可说是:偏港甚于偏中;而且也不一定友共。
第六组,是其他“杂牌部队”,来自不同地方与背景;也有各自移居香港的不同动机与理由。他们之间,很多人的政治倾向,极难揣测。但可以用既不偏中又不一定友共、也不一定友港来形容;但他们很可能凭直觉感受行事。如果出现有大伙发起反抗政府的群众,他们很可能会不假思索地投入搅浑。孟子所谓“无恒产,则无恒心”,大致可以形容这些人的心态。
如果我们能估计以上六组中的人数,第一组应该是最多。姑且以250万计算。那么第二、第三至第四组,平均以每组100万计算;四者加起来,当有550万之数。如第五与第六组人数以每组50万计算,则总共六组人数当在650万左右。正好与香港680万的人口相去不远。如果我们再将那些不认同中国,以及反共、不友共、甚至“友港甚于友中”的人数笼统加在一道,我们就能发现:原来潜在的对于香港特区政府与一国两制不友善的人,竟然有那么多的总数。所以这次发起动乱的人们号称他们队伍有“一百二十万人”,甚至还有西洋媒体报导说是“两百万人”,就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了。
有这么多港人因不同的主观原因心怀不满,本来就蠢蠢欲动。而正好外界有国际势力蓄意要培训香港的职业动乱家(见下),那就一拍即合;也一发不可收拾。那是因为唯一能团结这些不同组群的号召,就是反对现状。所以从1997回归之日起,就有所谓的“七一游行”,以后每年重复。后来2003年又出现所谓“反对基本法23条”的示威游行。在此之前,于1989年甚至还有响应天安门事件的游行。
这些都与最近二十年来港炒房产的大陆人无关。
四、外来势力挑拨与助长:真凭实据
所以,反对现状(甚至为反对而反对)是唯一能团结香港各个组群的号召。如果我们对此次动乱人员所作所为加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他们是一批极会高分贝喧嚷、不惮动用绝招及胆量超凡与铁面无情的群众。我所谓的“绝招”是一个笼统的广义词,包括不惜暴力与使用燃烧弹或毒针与长矛对付警察。他们超凡与无情的胆量,甚至不惜殃及无辜的老百姓(尤以对无辜市民攻击为甚)与阻扰街上商铺的正常作业。也表现在燃烧地铁、甚至封锁街道与用燃烧弹袭击“中国银行”驻港分行之各种举动之上。这些都已由当地报纸(譬如英文《南华早报》)与美联社、路透社与BBC等通讯社,连续大幅报导。而且若干点,亦可在维基百科全书求证。奇怪的是,美国国会有数位议员号称曾去香港实地观察,可是他们回来对外均号称在香港并未看见暴力举动。是视而不见,还是指鹿为马,不得而知。
另外,《大公网》于10月13日还报导了示威者“夜毁红隧设施”的消息。该报导的大标题是“香港恐怖主义升温、暴民癫狂”。并透露:“晚上八时许,暴徒在众安街一带以长棍、铁通攻击一辆警方的冲锋车,车窗玻璃碎裂。车上数名持警棍及圆盾的军装警员下车驱散暴徒,却被从四面八方涌至的逾百名暴徒疯狂攻击,节节败退至沙咀道。其间有警员受伤倒地,身边同袍一度向天鸣枪示警,暴徒才稍稍后退”。 我们须注意媒体已开始用了“恐怖主义”字眼论及此次动乱的发展。
一个骇人听闻而由外电发掘的细节是:香港动乱的带头者曾接受外界专门组织的暴动专业训练。这个组织名叫《奥斯陆自由论坛》(Oslo Freedom Forum),是一个半公开的神秘组织。虽然坐落于瑞典,但经费却来自其他各国的捐献与赞助。英国的BBC称它为“动乱者的训练所”。另《经济学人》杂志将它描写为 “即将成为‘达沃斯Davos经济论坛’同等的‘人权论坛’”。
据BBC深入的瞭解,发觉这个《奥斯陆自由论坛》是一个为世界各地反政府分子培训示威者的组织基地。按照奥斯陆的培训导师说,经他们培训出来的人,已不是一群普通示威者,而是一支极为专业及有组织能力的示威者;他们不单可以反政府、更是一支拥有强大规模的破坏群。据BBC今年八月16日的报导,奥斯陆对香港示威者的训练并非始自今日,而可追溯至2014年,这证实了早先相关消息,即当年(占中事件)发动的前两年,已有约一千港人出外接受专业训练。他们回港后,精心策划以要求梁振英政府普选为藉口,开始初试牛刀来进行所谓“雨伞革命”。今年的示威游行者,也曾接受同样的对中国政权挑战的培训。奥斯陆组织用“领英”名义物色很多潜在人物,有友人透露他自己也曾受到该组织的物色(但没有应征)。不过他曾经与其他“群组”观看了一个视频短片。其中有美国专业情治单位(中央情报局)派来专人负责培训示威者如何克制以及还击警察的镜头。因此,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认为,今日香港的动乱者,已不再是一群一般的示威者,而是与职业“恐怖分子”头衔当之无愧的人物。
根据手头资料,“奥斯陆”有一位名为Jamila Raqib的头目,他的职责是主导培训示威者拥有以下的本领与机会:⑴如何有组织及用队伍来抵挡警察拘捕;⑵怎样向警察说话以及如何控制及阻碍警察行动;⑶使受训后的组织者(organizers)回到香港,再由他们向更多其他群组示威者给予类似的培训;⑷这些组织者更教导示威群众有效地调配物资、食物与食水等,以便让大规模的示威能延续更长时间;⑸这些组织者,更教导示威群体如何更详细部署帐篷以供示威时所需;好让能长久进行暴动对抗警察(这些也是BBC派人参加奥斯陆2017举行的集会中得悉的点子与启发)。
虽然这一切有待更确切的调查以求证实,但自今年6月9号开始的示威游行以来,一切的发展与示威者的表现以及他们所采用的暴动与“恐怖分子”的手段,似乎已全盘印证了以上所透露奥斯陆对示威者相关的训练。如果说这种吻合祇是巧合,我想很难取信于人。
五、最新美国国会对港立法:另一类外来的干预
十月3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有三位参议员联名提出一个名为“如水法案”(Be Water Act)。这个是仿造美国国会于2012-16间对俄罗斯制立的 “马格尼茨基法案”(Magnitsky Act)而成。马格尼茨基是俄国一个税务会计师。他在调查俄国官员贪污过程时被抓,后来死在监狱中。美国国会订立了惩罚俄国官员的法律,特别命名为“马格尼茨基法案”。惩罚的办法是禁止俄国官员访美,以及限制他们利用诸如美国银行的专业服务等。在奥巴马总统时代,有很多俄国官员遭受其害。
“如水法案”的假设,如同“马格尼茨基法案”一样。即香港的暴乱是由于政府的错:特区政府不但不该动议制定“逃犯条例”,更不该的是:剥夺港人的“民主”、“自由”、“人权”等。因此,美国国会要惩罚香港与中国大陆的官员。“如水法案”中的“如水”,按照英文的用词,大概是指须“虚怀若谷”(与明确事实)的含义。究竟针对何方而言,极不清楚。但绝对不是指美方自己应该有此气度。该法一共可简化为三大点:
(1)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违反了1984年的 《中英联合声明》以及香港特区的基本法;
(2)号召对香港与中官员施以“马格尼茨基”式 的惩罚;
(3)中国国民以及国营企业,凡是有资助对港人自由剥夺者,其(在美)财产将受到冻结。
很怪异的是,提出此案的三位参议员中,有两位宣称他们最近刚去香港访问回来;并说在香港时并没有目睹任何暴行。此前另一参议员访港后亦有同样说法。这个问题应当正视。
六、结束语
以上张文认为香港的“没落”有其历史必然性,并列举实例显示回归后的香港坐失了多次良好机会;以及由于香港自己的蒙昧不但被对岸(当初的)小渔村深圳所掩盖,甚至自己的“虚胖”也走向沉沦之不归路。再经我们由于要寻找如此“没落”幕后的导因,所做的一番对香港人口复杂组合的检验分析,发现在香港人口的六个分组之间,毫无一个堪能凝固彼此的共同政治信念。他们唯一能同意的就是对现状不满。因此,群起示威抗议现状,却成了他们唯一共识与愤感的表现。尽管有老外凭自己久居香港的经历(有的始自港英时代),认为今日香港比以前港英时代均更“民主”;因此今日港人之争不是“民主与无民主”之争;而是对“民主”不同定义之争(已如上述)。而这些微妙的点子,似乎特区领导人并未吸取与妥善运用。因而他们对经历五个多月仍未终止的暴乱,所作出的反应并未能取得积极的效果。
如果以上的分析有其可靠性的话,我们应有的对策,应该分成长期与短期两种:针对香港人口组成六大组群间对香港没有一个爱戴好感的共识,我们的长期推荐是,必须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对儿童灌输爱港爱国的思想。以后持续的教育也应该以教导中国文明(包括文化)以培养民族主义情怀为宗旨。
至于短期,我们应该针对外来教唆性的宣传与辅助培训港人经营动乱“本领”的机构加以喝止。至于针对美国国会“如水法案”的提出,我的建议是:我们要针对两点特别注意与反驳:(一)此法案是基于香港暴乱是“和平游行”的大前提;(二)最近两次美国参议员走访香港后均说没有看到暴行。我建议的办法是:中国可以邀请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派专人来香港查对。他们除了访谈示威游行者与特区政府官员以外,还应明察暗访地探询一般老百姓(即无辜市民,特别是元朗区)。以便对此次悠长示威游行过程中是否有暴力行动(甚至恐怖主义破坏)之发生,取得详确公正的答案。“国际刑警组织”如此经过现场深入调查的结果,公诸于世,想必对有无暴力之争可以定案而画上休止符了。香港特区与中国官员被污蔑涂黑,亦可因此而得到恢复了。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9年12月号,总第26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