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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图为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龙溪村的议事公园内,田园议事会成员开展讨论协商。(图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8月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并首次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来,这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此番《决定》表述关系到基层民众当家做主的权利,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得到体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不断发展,各方面制度逐渐健全,可以说,中国制度治国的时代全面来临。/大公报记者 赵一存
专家:全面制度治国时代来临
《决定》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形成制度化是改革主线
著名管理学家、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表示,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意义深远而重大。以往“人民当家作主”常作为宏观政策层面的解读,具体如何当家、如何做主,仍然存在一些堵点难点,此番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把“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规范化确定下来,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来,这是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此轮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内容,是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和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最显着特点,就在于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带领人民取得了政权,建立了民主共和国以及社会主义制度。”李拓认为,民生等方面如何体现人民民主,相对而言还需要健全。
在他看来,如何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落地并形成制度化,这是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改革的一条主线,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靠制度治理,制度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也就是说,要保障人民民主有制度可依,有法可依,有渠道可行使,尤其在基层民主层面要加强并健全,不能流于形式上、口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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