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5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党务廉政专员李明义就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连续五年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五年来,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将如何继续开展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杨临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中,肯定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的有益经验,为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指明了方向。
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实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发展新跨越。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大气、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依法适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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