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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倡议,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
中评社香港1月6日电(作者 曾钰峰)今年是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政方针40周年。1月2日,在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央隆重举行纪念大会,习近平以全党核心、全国领袖和全军统帅的身份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这篇讲话篇幅不长,但是内涵丰富、掷地有声,从对台工作来说是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对实现国家统一而言更是一份重要的宪法性文件。
进一步界定了台湾问题的法政定位
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国。远的从有史记载以来的三国时期的往来联系,近的到自元朝正式设立澎湖巡检司以来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以至十八世纪前后的移民史和清朝后期对台湾的大规模开发。这些史实依据是对于台湾定位的基本框架,但具体到我们当下所面对的“台湾问题”的现实面貌而言,更重要的是近代以来的历史脉络。这就是讲话开宗明义所指出的,“海峡两岸分隔已届70年。台湾问题的产生和演变同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命运休戚相关”,也因此“台湾问题”的实质是“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所导致的海峡两岸陷入的“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也就是所谓“一个中国”下“两部宪法”制度分化,彼此主权重迭、治权分立的法律-事实构造。
讲话中习近平毫不回避地指出了这一问题,并自信、务实地将这种久而未决的历史性的政治分歧提交给“和平统一”的制度安排和谈判协商进程,这也是一些学者在近期的观察中所指出的“将国家统一提上议事日程,开启台湾问题解决模式”的学术讨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四十年前的《告台湾同胞书》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标志性历史事件,前三十年三次台海危机是“非和平阶段”的重要标志,后四十年进入“和平”但未必然走向“统一化”的缓和与累积阶段。这个过程,一方面在去“法统之争”意识形态中实现了两岸关系的相对和平,但另一方面却也因为台湾社会内外变化导致了“台湾问题”某种程度上的变异。台湾学者吴玉山教授研究这段进程使用了政治竞争主轴的概念,正是试图厘清和描绘四十年来台湾社会经济、民意变化和“统独”意识形态浑浊交织的图景。
讲话的第一个部分用了将近五分之一的篇幅,在5个“70年来”中进行了陈述和回顾,去其糟粕地拎出了两岸关系发展的主线,其实质就是进一步明确了两岸关系和台湾问题的法政定位。我的理解,这里有四个方面:一是随着台湾社会 “去中国化”和某种程度上“中华民国”政治上的自我消解,“两部宪法”的“法统之争”已经随着内战冲突隐退——虽然这是两岸关系制度性安排谈判对话中所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但已经不是实现“一国两制”进程的首要障碍;二是台湾社会民意分化和政治竞争导致两岸关系一直在统独为两端的政治光谱中摇摆反复,单纯依靠某一个政党或者寄希望于对立政党的自我调整显然是不现实的,实现国家统一已经从特定对象的谈判转向了针对不特定对象和全方位的工作格局;三是四十年历程清楚表明,和平缓和以及经济社会往来的日益紧密并不必然带来政治和文化心理上的改观,这也正是因为台湾问题首先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只是一种变数,接下来应该从法律解决(制度性安排)切入,巩固“一中”的法政定位,进而打开社会解决的通道,全方位促进融合发展、实现两岸心灵锲合;四是国际形势对台湾问题仍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一方面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必须迈过去的坎儿,一方面台湾问题的解决也是对我国国际政治能力的考验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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