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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田飞龙析香港外籍法官争议 | |
http://www.CRNTT.com 2017-03-17 00:02:58 |
【外籍法官为港英殖民遗产 防范本地人才就位】 中评社:您怎么看“治外法权”的问题? 田飞龙:“治外法权”的说法是一个比拟,相较于晚清时期由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主权上的“治外法权”,目前香港的外籍法官严格来说还够不上“治外法权”的定义,只是一种比拟和说法。 但是这种比拟和说法,容易让人联想,在法律意义和司法权意义上,香港是不是彻底的回归。如果沿着这个问题继续往下追问,就是香港的普通法究竟是谁的普通法,是英国所塑造的普通法帝国的子区域,还是中国基本法之下属于中国法律秩序一部分的普通法。 我记得去年国内的宪法学教授莫纪宏曾经追问过香港普通法的国家法属性,并认为香港的普通法已经在基本法之下逐步朝著作为中国法一部分的属性在转变。这样一个变迁面向,我认为香港的法律界以及香港的观察人士,并没有充分地去加以评估,只看到了香港普通法与西方普通法一致的一面,并没有看到基本法秩序下,香港普通法正在完成一次国家法属性的转化,而这也是回归以来“香港新宪制秩序”的题中之义。 中评社:我们抛开“七警案”,因为“七警案”是外籍法官争议的“导火索”,事实上外籍法官的争议是否早就已经出现? 田飞龙:外籍法官的问题事实上由来已久,香港城市大学林峰教授梳理过从港英殖民时代以来,外籍法官在香港治理体系中的演变。而且他谈到了港英当局采取的一个策略,就是用外籍法官服务英国的殖民统治,避免香港本地法律人才过快成长,妨碍其殖民统治。因此,港英政府处于殖民利益防范了本地法律人才在司法体制中的成熟以及就位。 我认为,应该逐步减少外籍法官,并且主要由香港本地的法律人才来充当法官,这是香港司法独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香港在基本法下的司法独立,要求相关的司法改革应该朝着香港司法本地化方向去进行,其后是与国家法体系对接和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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