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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退出社会组织是可喜的进步

http://www.CRNTT.com   2011-02-28 10:46:59  


据民政部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
  中评社北京2月28日讯/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作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的一项内容,北京将加快社会组织的民间化步伐,公务员等将逐步从社会组织中退出,还社会组织的“民间本色”。新华网今日登出马桂路的评论文章“公务员退出社会组织是可喜的进步”,全文如下:
 
  从今年起,北京市将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同时,新增社会组织中将严格控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现有社会组织中兼职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换届选举中不得当选,实现逐步退出,还社会组织民间化本色。同时,市、区两级财政今年将投入2亿元,引导购买600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2月26日《北京晨报》

  所谓社会组织顾名思义是由社会人士根据某一目的而组建的团体,在国际上一般为非政府性公共组织,包含以下七个属性:即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国内的社会组织主要为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在非政府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和非宗教性方面是和国际非政府性公共组织一致的。另外的三种属性,即组织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在有关规定中也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

  据民政部去年6月发布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这些社会组织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44.7万人。另外,社会组织在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等方面也大有贡献。为我们熟知的“壹基金”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不可置疑的一点是,社会组织已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要素。

  一个社会的活力体现不只在于有一个透明公正的政府,更多的还在于其有一群生气勃勃,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敢于创新的国民;而国民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体现就是社会组织的活跃。社会组织是国民智慧的体现,不仅能在政府管理薄弱环节如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疾病防护等方面大有作为,在现在普遍就业难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在拉动就业方面同样功不可没。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去年的《中国慈善报告(2009)》称:“有超过1000万人在社会公益机构实现就业。”随着各类社会组织的不断涌现,社会组织带动就业的潜力依然有待开发。

  尽管国内的社会组织已有长足发展,但时至今日,社会组织的生存状态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过多过严。甚至很多社会组织的主管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公务人员,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社会组织的一大特点就是“非政府性”,但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却要求社会组织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很大程度上几乎成了政府的一个下属机构。这也使得很大一部分社会组织因为丧失登记资格而游走在灰色边缘,生存举步维艰。去年“壹基金”都曾传出因程序问题或将走到尽头的消息,底层一些刚刚起步的社会组织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北京市要求公务员渐渐淡出社会组织应该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双重管理”逻辑的前提是建立在社会组织会惹麻烦之下的,但这种“有罪推定”并不构成事实。我们不能凭借自己判断一个孩子有犯罪倾向就认定他会犯罪,继而把他关进监狱。固然,公务人员进驻社会组织或许可以预防团体违法犯罪等一些事件的发生;但这种行为无疑也会大大抹煞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这种丢了西瓜拾芝麻的做法可谓不值。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性应该摆在第一位,期待着政府在社会组织事务上能够更大度一些,放宽放松,给社会组织一个通畅的发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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