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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奉陪政府 还是政府服务市民

http://www.CRNTT.com   2009-10-29 11:57:5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务员办公工作时间的通知(网络供图)
  中评社北京10月29日讯/《新闻晨报》今天刊登评论员刘洪波的文章“公务机关必须开门8小时”,文章表示,“政府通过其办公时间,规定了城市的时间节律、工作安排以及人们的生活计划、行为习惯乃至心理状态。从而在泉州,人们都要奉陪公务机关过这种‘特别地情’的生活。只是到底应该是市民决定政府还是政府决定市民,市民奉陪政府还是政府服务市民呢?”文章内容如下:

  福建泉州公务员每天上班6.5小时,网友质疑时间短,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说这是多年惯例,重要的是讲究效率。

  政府工作人员的的表态,当然不好等同于政府的表态。泉州市公务员为何上班时间规定为6.5小时,希望能听到当地政府的官方回应。这大概取决于事情会有多少人关注,关注的人不多,得到官方回应的机会就少了,那样大家将失去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

  多年惯例,何时开始还可考吗?应该是可以的,毕竟政府运行,事情都要有公文。不知道最初为何会有每天工作6.5小时的做法,初衷何在。但事情又往往是这样,搞着搞着就不在乎初衷,而在于惯例的因循。所以,初衷是不是合理,这是一个问题;惯例是不是符合初衷,这又是一个问题。两个问题有联系,但不能互相证明合理性。

  用讲究效率为公务员办公时间缩水辩护,没有道理。不是说效率对公务员不重要,太重要了。无效率的工作,公务员不堪其苦,社会更受害深重。但是,公务员办事效率高,并不能为办公时间缩短提供理由。

  公务机关要处理社会事务,每天会有人来办事,中国的公务机关,位高位低不说,权力都很多,关口也很多,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要办事,少一个关口都不成。每天开门8个小时,这是规矩,人们也因此规划自己的时间,知道公务机关每天有8个小时工作,就按8个小时来安排自己的办事节奏。你提高效率,少开门一个半小时,下班走路,而整个社会都增加一个半小时的“不可办事时间”,这就是麻烦。

  我所在的城市有一个餐馆生意很好,只是它每天到晚上8点准时打烊。老板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我也可以理解他觉得效率很高,开门5个小时就能赚到他需要的钱。好在上餐馆不是生活的必需,而且社会上餐馆林立,所以这样的餐馆还显得风格特异。

  政府就不是这样了。一个地方,并非有很多的政府,章要到哪里盖,批文要到哪里拿,没的选。公务机关的效率,不是做多少件事、做多少件手头的事可以算清的。餐馆老板准备赚多少钱,这好算,他决定赚到就行,见好就收,可以,钱是通用符号,衡量了他的经营。政府呢,办多少事不是指标,人们有多少件事要你办,人们在什么时候要你办事,这才是指标,你像我上面说的那个餐馆老板那样,每天6.5小时关门,还说自己效率高,不说别人要找你办事时你关门,这是不行的。

  公务机关上班,没有“弹性时间”可言。效率必须提高,时间必须保证,这就是要求。你说效率提高了,那就减少公务员数量,免得大家多养一个人,但办公时间不可以减少。时间、效率、人员数量、舒适程度、收入等等,有些职业都是可以互换的,有些职业只是部分互换的。对公务员来说,人员数量和舒适程度可以减少,但时间和效率要保证。

  据说,因为多年来公务机关6.5小时工作制,这已经“并不会影响到为当地企业及群众办事,因为‘当地人都已习惯了这个工作时间’”。这真是令人不知如何表情。一个地方的政府缩短了工作时间,所有人都去适应它,天长日久,竟也“无不称便”。这可以说明政府对人的行为有怎样深入和强烈的规范性,而人们为了适应政府又付出何其高昂的代价。

  政府通过其办公时间,规定了城市的时间节律、工作安排以及人们的生活计划、行为习惯乃至心理状态。从而在泉州,人们都要奉陪公务机关过这种“特别地情”的生活。只是到底应该是市民决定政府还是政府决定市民,市民奉陪政府还是政府服务市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