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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不清净源于衙门争利

http://www.CRNTT.com   2012-01-09 11:19:52  


 
  上文提及的关于云南省寺庙承包问题的调研就曾提及,大理州寺庙承包问题起源于“以旅活市”战略。观音塘、圣源寺和感通寺出于解决自办自养、以寺养寺经费,以及改善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经寺庙提出申请,由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同意后,三个寺庙对部分房屋场所(包括大雄宝殿)对外出租开展商贸经营活动。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寺庙(主要是大雄宝殿)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

  贡献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少林寺商业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才是最大受益者

  在传媒视角中,佛门商业化走的最远的当属少林寺,开公司,搞“功夫之星”海选,拍少林题材电影,穿豪华袈裟,获赠豪华越野车……少林寺在商业社会中沉沦的报道屡见不鲜。但关注释永信对少林寺商业价值进行最充分开发的同时,如果将观察目光从他本人转移到“合作伙伴”身上,就不难发现地方政府利用少林寺“抓经济、搞政绩”的冲动更为强烈。少林寺与当地政府利益纠葛的大体面相是,少林寺的旅游收入一度占据登封财政收入的1/3强,目前主要围绕少林寺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也约占地方财政的1/3。

  几乎所有的文保建筑、宗教场所,在政府眼里,都变成了可用以发展旅游业的经济性资源,少林寺所在地,河南省登封市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21世纪经济报道》提供的细节是,释永信名下以“少林寺”冠名的公司只有3家,可登封市政府派出机构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却以“登封嵩山少林”起头注册了6家公司,注册人任永立原系登封市财政局副局长。当然,少林寺并不愿意完全与地方经济捆绑在一起,最近的一次对峙发生在2009年12月,香港中旅国际与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合资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投资1亿,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但是释永信是在媒体披露后才知道此事,这一合作明确将少林寺排除在外。

  ■ 政府始终控制宗教资源

  教产公有制之下,政府从来都是处置和使用佛教资源的真正主体

  2年前少林寺上市引发巨大争论的另一个话题在于,少林寺究竟归谁所有?在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少林寺一旦上市就成为股民之财产,不再属于佛教,人们的信仰将挂塔在何处?在佛教商业化背景下讨论这个问题,之所以商业化招致公众不满,根本是因为当今社会,每个人的信仰生活与寺庙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了。因为寺庙财产的国有或公有,成为一个国家政府必定要关心的事情,进而最终制约着中国人表达信仰和实践信仰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因为佛教与社会没有界限,当寺庙成为了佛教信仰主体,而谁能够处置寺庙这种神圣资源,谁似乎就是佛教信仰的主宰。

  首先回答寺庙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中国宗教财产制度,由中共以文件体现的宗教政策建立。上世纪50年代,由于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宗教团体在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宗教团体在农村的土地被没收,为集体所有。之后宗教团体对土地因此仅享有使用权。长期以来,对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宗教团体无处分权。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两种限制在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中得以延续。这就意味着,被纳入生产资料公有制结构的“教产公有制”乃是为了政府控制教产,宗教事务部门作为宗教管理者乃是具体执行者。


  □ 结 语

  无论是主动将寺庙推向市场,还是通过疏于管理的漏洞分享好处,政府在佛门商业化中的所作所为都不仅仅因为其有利可图。如何处置这份如来家业,真正的主体并非佛教、亦非寺庙、更不是佛教信仰大众,而是地方各级政府。

  (本文来源:网易新闻《另一面》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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