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药家鑫是否存在共犯?药案原告提八大质疑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5:13:55  


药家鑫案一审现场 犯罪嫌疑人药家鑫被带上法庭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讯/药家鑫案二审将于5月20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次二审中被害人家属不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出庭,开庭时只被允许旁听。对此,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说:“我会找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他们(陕西高院)这样做是违反程序的,我们是受害方,不出庭我们的地位何在?”而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药家鑫上诉,日前此案已被立案。5月16日上午,原告代理人张显则向陕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关于药家鑫二审的建议》,在这份建议书里,原告及代理人张显对该案一审提出“药家鑫是否存在共犯”等八项质疑,幷建议检方在药家鑫案二审过程中重新仔细侦查。

质疑一:二次事故中药家鑫是轻微交通事故,还是交通肇事逃逸?

  一审法庭上,公诉方认为二次事故为轻微的交通事故,而张显认为经受害者家属和他本人的调查发现:二次事故应为药家鑫交通肇事逃逸罪,幷非是轻微的交通事故。

  “因二次交通肇事案才牵出了药家鑫,幷为张妙被杀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但是张显调查后认为“专案组未实际调查段乖良、石学鹏和马海娜(二次事故目击者及两位受害者)”,“西安市检察院在没有对段乖良、石学鹏和马海娜做调查的情况下,是如何对二次事故作为定性处理的,是否涉嫌伪证”?

质疑二:警方为何不给受害人家属死检报告?

  据张显在博客上贴出的《建议》,王辉和张平选2010年11月初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收到了张妙“死亡确认书”和“死亡殡葬证”。“死亡确认书”上对于死亡原因的说明是“失血性休克死亡”。王辉与张平选对这种死亡的解释感到不满意,当他们需要“死亡检定书”时,却遭到了长安区刑警大队的拒绝。有人当时回答王辉和张平选,需要他们上级领导的同意,王辉和张平选往返家乡和长安区刑警大队无数次,也没有找到那位所谓的上级领导,因此他们也就没有下葬张妙。

  张显因此质疑:为何不给家属死检报告?为何催促下葬?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