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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否出台取决市场走势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8:30:19  


 
  持有环节收税可摆脱困局

  文章分析,中国房地产税制现状和发展趋势是怎样的?第一,房地产税制改革在中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中国目前有多少种涉及到房地产的税收?十个半。其中教育附加费是税收但是又不叫税,把它称为半个。

  2005年以来,中国房地产税制几次主要改革的内容和实施效果,我们做一个评价。房地产税收第一次大规模的使用是2005年6月1日,这次国家7部委公布八条措施,其中涉及到的税是两条,就是从买房到卖房时间不到2年,可以认定是投机、炒作,2年以内卖房子的,要征5.5%的营业税附加。第二,如果你买的房子是豪宅,即使过了20年以后,价差部分也征5.5%的营业税附加,这就是所谓的“国八条”。但是没有用,在卖方市场的情况下,我可以把税转嫁出去,因此房价又被提高了。

  一年以后,国家又出台“国六条”,“国六条”规定从买房到卖房时间不到5年都算投机,这也没用,最后造成的结局是征税,房价又上升,这是很大的失误。后来政府为控制房价,要抑制投机炒作,开始个税强征,限制最低交易价格,规定赠与的问题,最后使用土增税,但是都没有实际的效果。

  是什么原因使得效果不好呢?大概有3个原因。第一是现在的房地产税计算过于复杂,10个半税种相互交叉。第二是税收负担较重。第三个,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我们认为是税收的分布不合理。房地产项目有税的地方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是盖房有税,第二是买卖房屋有税,第三是拥有环节可以有税。而在中国,现在是所有的税都在交易环节。但是买完以后,在持有期间是不付任何税费的,因此就形成马太效应,越没钱越买不起房,越有钱,越可以买房赚钱,大批资金就进入存量房市场。

  要改变这种局面,就是要减轻交易环节税收,挪到持有环节。这就要区分百姓买房的目的,这样一来有望取得好的效果。这一方法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实践过,而且税理上,根据分析、测算都是这样指向的。因此我们要推出一个新的税种,那就是物业税。香港人把有房有地的房子叫房地产,有房无地的叫物业。因此对没有地权的物业,在拥有环节征收保有税,就是“物业税”。中国从2003年提出了物业税,到目前为止有10个城市在进行试点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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