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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浊水:扁案一审后的民进党前景 | |
http://www.CRNTT.com 2009-10-05 00:23:08 |
扁案与台湾司法独立 陈水扁贪渎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重刑,消息被国际媒体广泛报导,也引起了两岸社会热切的讨论,大陆学者严安林说扁案的判决符合大多数人的预期,也重拾了台湾民众对司法的信心,立下了民主法治的典范,是台湾司法史上了不得的事情。 陈水扁被判重刑,的确台湾大多数的民众都叫好。贵为“国家”的领导人居然因贪渎被判刑,也的确是司法史上了不得的事情。 过去宋楚瑜兴票案,马英九特别费案一不起诉,一判无罪,都有人怀疑是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影响下的结果。因此陈水扁被判重刑,的确令人耳目一新。 不过台湾民众虽然绝大多数认为大快人心,但要据以推论台湾民众肯定扁案的审理对台湾的民主法治已建立了典范,恐怕未必。 从媒体的民意调查上来看,包括挺绿民众在内,认为扁无罪的极少,认为判得太重的也只有两、三成左右。但奇特的是民众对于判刑的结果虽然绝大多数接受,但对法官、检察官办案的程式和立场的肯定度却不高。 联合报民调指出,民众认为审判过程公平客观的只有45%──竟不到半数;依据TVBS民意调查认为这次判决不是政治判决的也同样不到五成。这表示法官、检察官并未获得蓝绿之外的中间立场的民众的认可,更不用说挺绿的民众了。 在审理过程中,陈水扁罄竹难书的恶劣作法固然显露无疑,司法体系在法治、人权上不当的作法也同样接连不断。首先是检察官侦讯依法应不公开,但事实上检察官一面侦讯一面大量的披露侦讯内容,意图透过媒体传播达到政治宣传效果;其次,竟然以有逃亡之虞的荒唐理由不断地延期羁押;接着在法官中区分蓝绿,违法地把原来承审的法官逼退,转移到在办马英九案中努力保护马英九的法官。最后,在判决时,判马特别费无罪的法官,却判陈水扁同性质的“国务机要费”重罪。他说两费沿革上没关系,这根本不是事实。因为过去“总统”名下曾有特别费项目,是改为“国务机要费”后才取消的;法官又说特别费、机要费支用的程式不同所以性质不同,也同样荒唐, 马案他引用宋朝公使钱的例子说特别费是实质补贴,所以钱马拿回家不算贪污判马英九无罪,那时他可一点也不理公使钱和特别费的支用程式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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