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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龙闹海”乱象 有望终结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01 12:04:15 |
保护海岛十分重要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众多岛屿。在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上,大大小小的海岛犹如璀璨夺目的海洋明珠,蕴藏着富饶的水产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空间资源以及风格独特的旅游资源。这些海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和国防安全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其进行立法保护非常必要。 诚然,我国海岛管理体系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形成“多龙治海”“群龙闹海”的尴尬局面,海警、海事、海洋、边防、渔政、环保等涉海单位职能重迭,不可避免地导致执法效率低下。由于受部门利益驱使,资源类的利益大家争着抢,救助等公益类的大家往往互相推诿,严重影响了海洋执法的公信力。如何改变“群龙闹海”的窘境,是我们这样一个海洋大国必须尽快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海洋管理却颇为尴尬。多头管理,缺乏集中力量、高效运用的统一机制,边防、海警、海监、渔政、环保等部门各自执法。就我国现行海洋管理体制而言,海洋执法权分属于若干个部门,主要有国家海洋局、交通部海事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边防局海警部队。此外,环保、军队、船舶检验等部门也履行着部分职能。这种分散多头管理的机制存在着明显弊端:职责不清,执法权限凌乱;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应对突发事件难以做到快速反应;资源分散使用,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难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购置现代化的海事装备;重复投资,海洋管理成本高;各自为政,执法效率低下;多头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困难。最为关键的是,海洋执法力量因部门分割而显得十分薄弱。 组建统一执法机构 笔者认为,“群龙闹海”的乱象归根到底是执法之乱,是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行为之乱。要整治和终结“群龙闹海”的乱象,树立海洋大国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决心统一海岛执法机制,统一海岛执法权,组建统一的海岛执法机构,必要时组建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 建议组建统一的海岛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整合海岛执法资源,整合海监、海巡、海关海警、渔政等多头执法力量,统一负责维护海上治安、海上航行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海难救助和海洋环境等工作,以理顺海上执法关系,协调海洋管理,提高海洋执法效益,切实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用一句通俗而又富有哲理的话讲,就是要对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实行“精兵简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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