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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杂志:两岸关系应该进入法治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15-06-19 00:51:14  


 
  (二)胞谊阶段

  从1979年国庆节大陆方面宣布停止炮击、倡导两岸“三通四流”、“和平统一”开始,到2009年台湾开放陆资入台之前,海峡两岸关系可以称为胞谊阶段。这一阶段的最大特征就是两岸关系诉诸胞谊,以民族情、故乡情、亲友情为最大凭藉和依据。大陆放弃武力解放而倡导三通四流、鼓励两岸贸易、吸引台商投资,台湾开放大陆探亲继而开放大陆人员赴台,都是最为实质性的转变。在这三种情谊力量的运用之下,两岸之间新三十年关系相较于前一时代,有了突破性发展,取得了两岸互赢互利的巨大成就。

  (三)经济阶段

  从2009年台湾方面开放大陆资本入台投资起,海峡两岸关系进入以经济为最主要凭借力或依据的阶段。从那时起,近二十年大陆单向开放台商投资的格局发生了两岸双向投资的重大改变,大陆赴台观光旅游正式全面开放。从2008年国民党恢复执政地位以来,马英九和台当局把两岸经济关系提升视为“拼经济”的重要一环,两岸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也反映了两岸当局在加深经济合作关系、实现两岸经济共赢问题上的高度共识。五年多来,大陆更多注重经济或市场的纽带推进两岸合作互利,而不仅仅是像前一阶段那样以示恩让利、修补胞谊为经济贸易关系的主要任务;台湾方面也放弃了李登辉、陈水扁主政时期所谓“戒急用忍”、防范“经济统战”为主旨的两岸经贸政策,对两岸投资贸易问题采取了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在这种默契之下,两岸经济关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四)法治阶段

  未来的海峡两岸关系,应该进入法治阶段。从现在开始,据以解决两岸关系问题的主要力量或手段,应该是法治的。就是说,作为内战延续的军事手段处理模式、作为统战工作的族情胞谊处理模式、作为经济战略的互利互依处理模式,都应该大部或一定程度上退出历史,一种本于法治根本追求并诉诸法治手段的两岸关系问题处理模式应该成为主流。这一阶段的最大特征应该是两岸关系中一切问题都将转换为法律问题,都将在法治的框架中寻求解决,而最后的解决过程将导致一个两岸共同法治框架或体系的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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