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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伪证罪”打击了谁?

http://www.CRNTT.com   2011-06-27 10:30:30  


 
刑辩律师锐减?

  冤案频频曝光与律师未能积极有效辩护、与检方对抗有关

  或许和刑事辩护律师的整体处境有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中国,刑事案件的出庭辩护率不进反退。“自1997年以来,刑法第306条立法的负面效应,给本来步履维艰的律师刑事辩护工作雪上加霜。刑事辩护职能的弱化甚至消失,已成为近年来冤假错案频出的重要原因之一。”2008年,耿民在为同行辩护的意见书里这样说。

  据了解,从2006年以来,陕西省律师的刑辩出庭率一直在急剧下降。2006年,陕西省律师平均每年受委托进行刑事辩护的,已经从2003年的1.56件下降到1.16件。也就是说,平均一位律师一年接手的刑事案件,只有1件左右。在北京,这也是一个让人忧心的数字,据统计,北京律师每年每人代理的刑事案件,也只有1起左右。

  据陕西省律协统计,78%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为当事人出庭辩护。一方面因为风险大、收益少,众多律师不愿意接手刑事案件,另一方面,更多的人请不起辩护律师,尤其是那些底层的弱势群体。而在全国,这个数据也大体如此。

  这样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在刑事诉讼的抗辩制度设计中,担当查清事实重任、牵制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被告人辩护权,正在严重萎缩。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冤案,如湖北畲祥林“杀妻”案、河北聂树斌“奸杀”案,均与律师未能积极有效地辩护、与检方对抗有关。

  事实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给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法院才指定律师辩护,这意味着,在中国的大多数刑事法庭上,一个被告人,必须独自去面对检察官的指控,以及法院的审判,没有律师为他说话,没有律师依据法律,为他争取应有的公正之审判。

  在西北政法大学教师、法学博士谌洪果看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所作的一切算计都是正义的。就如亚当斯密所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饮食,不是出自屠户、酿酒人和面包师的仁慈,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辩护,同时在利及他人。律师从当事人出发,司法机关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追寻那个叫真相的东西。因为“正义不是单面孔,而是如同金字塔,是复杂的立体面孔支撑起来的。律师的作用,归根结底是指向程序正义的。律师为坏人效劳,其实也是为了社会上每一个人。

关注重庆打黑新动向

动向一

  涉黑案多名被告人翻供

  ■12月2日,重庆陈知益涉黑案开庭,陈知益提出要当庭出示身上伤情,被审判长制止并被要求休庭后向法庭提供证据。2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9人称遭到警方刑讯逼供而集体翻供。

  ■10月19日,重庆以孪生兄弟张波、张涛为首的团伙涉黑案开审,14名被告人集体翻供。

  ■10月12日,重庆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开审,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庭上集体翻供。

  动向二

  律师名嘴身陷“造假门”

李庄其人

  48岁的李庄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知名专职律师,执业多年,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疑犯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疑犯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此次代理重庆打黑风暴中黑老大龚刚模涉黑案。

  经重庆公安机关查明,李庄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人与他人串供,教唆龚编造被警方刑讯逼供,“吊了8天8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并翻供。

案情脉络

  批捕

  12月12日 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随后,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后被重庆检方批捕。此案中因涉嫌伪证罪被拘者已近20人。

  “没罪”

  12月15日 涉案律师李庄表示:“我没罪。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上书

  12月16日 由多名北京律师发起、20位律师联合署名的一封《建议书》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建议“指定重庆市以外的警方异地管辖”侦办李庄案。

  质疑

  12月17日 有知情人士分析认为,李庄之前为会见当事人受阻挠,并与有关部门发生争执,其在会见当事人时有警员陪同并全程摄像,并无制造伪证可能。

  辩护

  12月18日 北京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与李庄家属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沟通,推荐知名刑辩律师为李庄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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