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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7死命案中的焦虑感

http://www.CRNTT.com   2014-11-21 10:43:20  


《精神卫生法》在堵住了被精神病可能的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
 
去年出台的《精神卫生法》,更加重了焦虑

  《精神卫生法》堵住了“被精神病”的可能,却放纵了必要的强制收治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维稳压力巨大,出现了一些上访户“被精神病”的畸形生态,形成了很大的舆论批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曾表示,以往对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绝大多数经公安机关启动精神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送到警方下属的强制治疗机构进行强制医疗。法律界普遍认为,只需要某个机构单独审核单独作出判断,没有其他司法层面的约束,相当于一种权力得不到制约,很有可能导致滥用。

  而千呼万唤于去年5月1日终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病人自己决定接不接受治疗、什么时候出院。如果医疗机构或警方坚持认为还要继续住院治疗,也需要说服监护人同意,如果得不到同意,就只能让其签字后出院。这个时候,如果公安、医疗机构还坚持认为需要继续治疗,有可能涉嫌强制医疗。

  这确实在根本上堵住了“被精神病”的可能,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更大的隐忧:对于那些真正的精神病患者,由于不可能被强制收治,而他们在各自家庭也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岂不是放任他们危害社会?

  比如,从湖南投奔姐姐的精神病患者小吴,住在云南昆明丰宁社区。6年来,他不停地扬言要到幼儿园砍人,派出所每天派民警跟踪,以防小吴肇祸。去年,派出所把他送回湖南老家,没多久又来了。今年初再次送回去,两个月前他又回到昆明。对于小吴这样的患者,要不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精神病患者对社会最大的伤害,不是切实的、已经造成的伤害,而是让社会形成的一种普遍恐慌。上文提到的那两种焦虑,实际上正是来自这种恐慌。由于《精神卫生法》杜绝了对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的可能,民众的焦虑感正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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