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 | |
中评智库:民进党建构固独法律体系后果严重 | |
http://www.CRNTT.com 2023-10-09 00:02:55 |
(3)修订“‘全国’安全防护工作作业要点”与“‘全国’安全防护工作会报设置要点”。台“法务部”主导修订,并于2019年12月3日通令各部会及各县市政府该行政命令“即日起生效”,要求各地方政府开始执行。其中除敏感用词由“保防”改为“安全防护”外,首次将廉政署纳入“‘国安’工作”执行机关。同时将“‘国家’安全防护工作”区分为“机关”、“军中”与“社会”三大块。反渗透的防护由“法务部”调查局、廉政署负责,军中防护由“‘国防部’政治作战局”负责,社会防护归属“内政部”警政署、移民署,“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扮演协办角色。在组织体系上,“行政院”设立“‘全国’安全防护工作会报”机制,督导小组分派到各县市政府筹组“地区安全防护工作会报”,通过固定开会交换情资。若执行机关掌握境外势力渗透等信息,可通过工作会报函送调查局侦办。 (四)修订多个法规,加大对大陆资金入岛管制 台当局对大陆资金入岛一直采取严格管理与防范法律政策: 一是加大对所谓违规陆资处罚。2019年4月9日,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第1款修订,将掩饰或隐匿投资者身份或资金来源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对违规陆资处罚上限由原来的30万元、60万元分别提高到250万元与2500万元;增订对陆资股东“停止股东权力”条文;对“规避、妨碍、拒绝检查”的陆资给予处罚。 二是建立“厂商资料库”,严查具陆资背景的侨资与外资在台投资。防止所谓大陆资金间接通过侨外资方式在台投资,影响所谓台湾安全。 三是严禁陆资进行岛内政治捐助。台立法机构通过“政治献金法”修正案,新增竞选广告资讯透明和禁止境外资金规定,要求媒体与网络平台发布的竞选广告应公开刊播者、出资者姓名及资金来源。同时正在审查中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均加强防堵大陆对台湾政治人物的政治捐款或资金支持。 四是修订“洗钱防治法”,建立洗钱防治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加强内稽内控程序规定的强制力,一个重要目的是旨在防范大陆台商等通过洗钱方式将资金汇入岛内支持所谓特定人士。 (五)修订法律法规,加大两岸产业技术交流管制 一是通过行政命令等限制政府机构与军方使用大陆通讯等技术产品。在马英九时代,台当局就开始限制使用大陆通信产品。蔡英文上台执政后进一步加大管制,包括:禁止军方使用大陆厂商品牌生产的智能手机,要求五大电信商停止销售华为手机;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实施“办公场所拟全面禁止使用华为手机、电脑等,不支持华为手机连接内部网络”;台湾“信息工业促进会”出台“阻绝大陆相关设备使用无限内部网络”规定等。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