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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参与世卫的能与不能

http://www.CRNTT.com   2022-02-05 00:04:10  


 
  2.从大会决议邀请途径来看,台湾“闯关”的可能性极低

  在总干事邀请路径几无可能的情况下,经由世界卫生大会决议邀请的路径就成为台当局绕开大陆、叩关世卫组织的主要路径。台当局寻求通过世界卫生大会决议方式获得观察员身份参会,与其硬推以“会员”加入世卫组织,在程序上具有相似性,但其为求提高参与世卫组织的可能性,谋求世界卫生大会通过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大会的议案,现仍以此为主要推动路径。该途径包括两条进路:①会员国提案→总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纳入世界卫生大会议程→(是否)进行世界卫生大会表决;②会员或准会员提案→执行委员会表决→(是否)将提案列入世界卫生大会临时议程。

  倘若台湾按照进路①来操作,具体程序应为:“邦交国”在世卫组织规定时间内,向该组织提出“要求世卫组织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大会”议案,议案提交后世卫组织之总务委员会讨论是否将议案列入大会议程,总务委员采取共识决方式,若争议过大,委员会成员间难以形成共识,则可拒绝议案列入议程。但总务委员会的会议决定,并不是最终决定,提案国仍可要求大会对总务委员会审查报告进行表决,从而争取将议案重新纳入大会议程的可能。即便总务委员会决定将议案纳入大会议程,根据现有大会表决方式,议案通过可能性不大。而在现实的操作中,大陆倾向于在总务委员会阶段,直接阻止“要求世卫组织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大会”议案。

  进路②在很大程度上,是台当局第一条进路频繁受挫后的无奈之举。相较于进路①,提案主体依旧是台当局“邦交国”,祇是世界卫生大会议案受理机构由总务委员会变为执行委员会,因此议案提交时间提前。世卫组织执行委员会收到提案后,比照世卫组织重大问题决议、其他问题决议的表决方式,决定是否将议案列入世界卫生大会的临时议程。执行委员会之所以能受理议案,源于世界卫生大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规定:“执委会应将以下项目列入卫生大会每届例会的临时议程,特别是:会员或准会员提出的任何项目。”

  进路①和进路②,在发生时序上是先后关系,台当局能接连操作。路径选择的多样性,并不会为台当局增加“邦交国”议案通过的可能。台当局通过两条进路的先期目标,旨在将议案列入世界卫生大会议程,但两条进路都存在先期审查“关卡”,并且按照现有表决模式,议案多在总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被拒绝。纵使议案侥幸进入大会,能否正式进入议程暂且不说,一旦进入大会表决程序,大陆仍可团结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国家,对议案进行集体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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