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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教材 扁家送给企业老板们

http://www.CRNTT.com   2009-02-17 12:01:48  


扁家的贪腐,为台湾企业主们提供了血泪教材。
  中评社香港2月17日讯/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扁案也是企业老板们的血泪教材”。文章称:“没经过扁案,不知道人可以这么贪;没经过扁案,也不知道政商关系这只巨兽,竟能如此丑恶恐怖。”“就政商关系言,扁案是从政者的前车之鉴,也是企业界的血泪教材”。文章内如如下:

  扁珍的权力与贪欲互成正比,他们的权力愈大,政商网络愈织愈密,贪欲也就愈大。初入政坛时,他们跟豪门巨富尚未攀上关系,金主多是义挺党外的中小企业人士,这些早年和扁家熟识的人,只要没被陈水扁愈来愈大的权力冲昏头,未绞尽脑汁钻营更大利益,幸皆未卷入扁家今天的贪渎风暴。至于与扁珍一同腐化的人,如南港案中的吴淑珍同学蔡美利等人,则从早年的情义相挺,恶质演变到几乎全家族都成了扁的共犯,施压政府机关,特权招揽工程,甚至还当起了金钱游戏的掮客,透过政商特权,四出藉端藉势聚敛钱财。

  扁家是从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开始陆续累积所谓的“政治献金”,也开始陆续把钱移往海外。但直到陈水扁“总统”首任,恐没人相信以批判黑金着称的他竟会大搞政商关系,贪污至此地步;“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大家才知道原来陈水扁就任宣示薪水减半根本是玩假的,因为扁家运用发票按月抱走了远超过他薪资的大笔“国务费”。红衫军反贪倒扁,静坐凯道一个月,陈水扁人前声色俱厉痛批指控他贪腐的人,吴淑珍人后却闷声不吭地拚命搬钱汇出,这些来自企业大老板的钱,其数额在吴淑珍递给特侦组的陈报状里,就至少有十八亿之多。

  那些向扁珍进奉上千万到数亿不等佣金、贿款或献金的企业大老板,从“国务费案”提供发票的贵妇人们,到南港案行贿评委与官员的营建业者,乃至二次金改涉案的金控董事长,以及高科技大老板们,他们攀附官邸各有动机:有些人是拥有了财富,就爱围着权力人物打转,以进出官邸为荣,甚至以红顶商人自居,炫耀于众。另有些人虽对扁家无所求,但因为大家都给官邸送礼,自己岂可不送?仿佛送了礼就等于买了政治保险。再也有些人却是为了企业的财务危机,或企业的扩展需要,捧着大笔钞票买竞标的入场券,或寻求财务解套的机会。他们的动机不同,后来的命运亦未必一样,其中有些已经东窗事发,另有些尚在风声鹤唳阶段,但此际应皆是悔不当初。

  台湾的政商关系原本并非如扁案中所暴露这般恐怖丑陋。两蒋威权时代,政商泾渭分明,那是政商分离的年代;哪个官敢开敞后门,或与商贾殷勤酬酢,一经发现,其结果难有侥幸。蒋经国甚至因女婿是商人,而耿耿于怀多年。李登辉执政时代,政商首度合流,他不但曾公开说过“政府的责任就是替资本家赚钱”,也一改过去政治人物与商人的“后花园式”的关系,把政商关系堂而皇之搬上台面,文武百官与工商人士餐聚也见怪不怪,国民党党营事业大掌柜刘泰英更成为政商网络的核心。但即使在黑金大门初开的那个年代,还少有哪个政务官敢搞对价关系的政商互动,遑论将数十亿不义或不法之财,神不知鬼不觉地洗出海外。

  陈水扁执政八年期间,初期搞政商关系以李登辉为师,后期则青出于蓝,政商关系从豪门巨富第一代延伸至第二代,从传统企业扩及到金融与高科技领域,三级贫户之子俨然已成政商两界的共主。其结果则是从府、院到部会,涉弊遭诉的政务官数目创下史上最高纪录,到最后连他自己及其家人也成为贪污罪的被告,堂堂“总统”下台后竟成阶下囚,丑闻传遍全球。这些骇人的政商共犯逐渐曝光,虽是陈水扁害了那些企业主,但亦何尝不能说是那些企业主纵容了陈水扁?

  扁家弊案是政商关系的负面教材,扁珍贪婪的嘴脸堪为来者鉴戒。台湾要走向清明政治,有权力者就得摒除金钱的诱惑,不可以权敛财;同样的,企业主非但要有胆子对主政者的需索说不,亦不可用金钱污染政治来换取不义不法的企业利益。

  就政商关系言,扁案是从政者的前车之鉴,也是企业界的血泪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