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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需把握规划纲要带来的巨大机遇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17 00:19:25 |
港澳纳入规划意义大 规划纲要第11章“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的第2节表述了“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粤港澳合作”的4大范围,包括: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加强产业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创新合作方式。 香港特区政府于规划纲要发表的当晚,便通过政府新闻处发稿表示欢迎和合作。并突出三项试点。规划纲要发表4天之后,在1月21日举行的粤港合作第12次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表示,双方已成立“粤港推进《纲要》实施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下一阶段,粤港双方将重点推进以下6个方面的合作。 1. 共同研究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共同编制区域合作专项规划,成立“粤港推进《纲要》实施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重点从金融、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城市规划、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快推进落实《纲要》; 2. 继续支持在粤的港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型升级; 3. 进一步落实服务业对香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 4. 争取2009年动工兴建港珠澳大桥,加快推进深港河套地区综合研究以及广深港高速铁路、莲塘/香园围口岸等大型跨界基建项目建设或前期工作; 5. 充分发挥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金融合作; 6. 加强环保合作,共建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1 刚过了一个月,2月19日,粤港澳共同在港召开了首次联络协调会议,并于下午举办大型公开研讨会。显然易见,三方政府对规划纲要都十分重视,并雷厉风行的要尽快把它落实。 这里我们首先要清楚,这份规划纲要是以广东省为中心看事情的产物。香港只不过是广东中期发展要考虑的众多因素的其中一个;说白了,香港是它要利用的对象。规划纲要由广东提出,并由它出资,这是天公地义的事情。问题只是香港并没有相对的长远发展规划,因此没有积极的去反利用规划纲要所带来的机遇。从上可见,香港对广东一方面积极配合,同时只把以往提出的项目稍为加快而已。如此消极回应的结果,香港最终就成为了以广州为圆心的1小时生活圈的外围城市,有如它的盲肠。香港在这区域经济中,也自我边缘化。 这结果未必对广东发展有利,因此亦非它所想见。事实上,在规划纲要调研开始时,已有广东的参与者公开提出,应该邀请香港参加全部17个小组。很可惜,这个更加合理安排的建议,没有被接纳。我们毋须提出太多理由去支持粤港进一步紧密合作对彼此的好处,只想指出一点,因为过往珠三角经济一体化长期处于低水准状态,珠三角与长三角的竞赛的上一回合,珠三角已经判定处于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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