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明显超标的查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的资金流转和账户使用。
——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制度。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幷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注重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定期发布全省法院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执行典型案例,及时为被执行人消除信用污点,帮助其重拾发展信心。
“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打通涉案企业纾困解难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