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更多的被执行人选择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通过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维系复工复产的“造血”功能。据统计,全省法院已帮助1200余家涉案企业渡过难关,26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履行判决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善意文明——助涉执企业“复活”
“如果说依法规范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那么善意文明执行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邹中华说道。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也不是降低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12月,某塑料制品公司与工人许某就45万元因工致残赔偿款在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受疫情影响面临严重资金压力,但目前仍在生产经营,厂房内尚有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及部分半成品,且有数名工人正在施工作业。
考虑到被执行人面临的经营困境,若断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然会陷入僵局。对此,柴桑区法院对该塑料制品公司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在企业被查封期间,这些生产设备依旧可以用于生产,但不能变卖或者转卖。
企业重新投入生产经营后,利用编织袋销售款分期支付许某的赔偿款,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
为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江西高院陆续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
——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案外人财产,切实保护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