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 
张玉环 从凶手到无罪,被迫缺席的27年
http://www.CRNTT.com   2020-08-07 23:23:53


张玉环和他母亲张炳莲,二儿子张保刚 图/程广鑫
  8月4日傍晚18时40分,张玉环穿着黑灰条纹的短袖T恤和黑色五分裤,胸前挂着一团红花,在媒体和村干部的簇拥下,回到了阔别近27年的张家村。

  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保仁和保刚已在家门口等候多时。宋小女看到张玉环,扑上去抱住他。张玉环眼眶一下子红了,宋小女激动得晕了过去,被送往医院。母亲拉着他坐在新铺好的床边,颠来倒去地对记者说:“他受了好多苦,受了好多委屈。”

  张玉环留着寸头,黑发,两颊肌肉已松弛,眼尾有了几道深褶。他已经年过半百,而当年离家时,他还只是个26岁的青年。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名男童被害,其中,一名6岁的孩子被人用麻绳勒死,另一名4岁的孩子则被人用手掐死,随后被抛尸在村西北方的下马塘水库。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锁定为嫌疑人。经过长达八年的案件审理及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省高院”)最终裁定,维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昌市中院”)的原判,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初,张玉环被转移至南昌市监狱服刑,期间坚持申诉,寻求平反机会。

  2020年7月9日,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律师王飞、尚满庆称,张玉环此前两份有罪供述均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属于非法证据,认定为本案物证的麻绳、麻袋,以及他手指上的伤痕,缺乏鉴定,不能证明其与本案的联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以“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物证不具关联性”为由,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

  法院虽没有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但在8月4日的宣判中,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除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链条,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判决他无罪,当即释放。

  回家之后,张玉环面对记者,有点紧张,说每句话都会有短暂停顿,双手不停地抓裤子和胸前的团花。待母亲和儿子走出房间后,他怅然说道:“我已经认不出儿子和母亲,儿子长大了,母亲老了。房子也不认识了,一切新鲜得像坐飞机一样。”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