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淅淅沥沥地下起来,张玉环惦记着晒谷场的稻谷,新收的稻谷要晒两天。其他人都已把稻谷收进了屋,准备改天再晒,但张玉环等不及,因为第二天他要动身去上海。他在稻谷上盖了一层塑料膜,独自在晒谷场守着,怕被人偷。
谁也没想到两个小孩竟是死了。第二天中午,附近北岭林场医生张幼玲听说,小孩尸体在村西北面的下马塘水库里被发现,直觉有些不对劲:“我们跟下马塘水库隔了一座山,是丘陵,不高,但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能走过去,而且,我们张家没有田地在那个地方,小孩不会记得路。”他顾不上午休,冒雨骑自行车去水库,被告知尸体已经转移到后山,又调转车头,在小道上飞奔,心里的疑惑更大了:枯水期的水库只剩下底部一层水,怎么会淹死人?
他赶到后山时,村民们正准备埋葬尸体,一群人围着打土坑。大家不敢看小孩尸体,用草席遮住放在一边。张幼玲走上前掀开,头皮一下就麻了:一个孩子面上有两道从嘴角向外延伸的勒痕,另一个孩子的脖颈两侧,分别有四个瘀痕和一个瘀痕,那是一只手掐过后留下的痕迹。他让家属赶紧去报警。很快,警方认定是他杀,幷且是熟人作案。
张玉环去不了上海了,警察封锁了村子,挨家挨户录口供。他雨夜守谷的举动变得非常可疑,在后来的公安机关案卷里,雨夜守谷成了抛尸前的掩护,他被认为是一个胆大心狠的杀人犯。警方列举了几条怀疑张玉环的理由:村民反映,他在案发后一反孤独沉默的常态,情绪激动,变得活跃;他左手、背部有几条带血的伤痕;死者生前曾将他家炊房里的盐、酱油等物倒入水缸;现场打捞上一个麻袋,而张玉环家麻袋数量较多。
“凶手”
1993年10月27日,张玉环被警方带走。一个星期之后,他先后做出了两份有罪供述,在作案地点、作案经过、作案工具、藏尸地点、抛尸过程和藏尸工具等方面互相矛盾。
后来在再审的法庭上,张玉环解释,两份有罪供述均在24小时不间断的刑讯逼供下做出,他当时处于“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状态:“他们放出狼狗咬我,咬在大腿上,裤子也被咬破了,满腿都是血……将我双手反铐在背后,用扫把撬手臂,同时对我拳打脚踢。我的肋骨被打断一根,要我按办案人员意思编造口供,不然就活活打死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