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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戒尺”,能否让教育更完整
http://www.CRNTT.com   2019-11-25 12:09:06


 
  然而,记者注意到,围绕《规则》,依然有一些争议,主要在“适当的体育运动”“不超过一堂课时间的站立”上。9月末,广东省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曾有“罚站”“罚跑”的表述,此后不少专家表示这是“变相体罚”,在之后正式条例出台中,“罚站”“罚跑”被取消了。而《规则》提出的“适当体育运动”“不超过一堂课的站立”,是不是和“罚站”“罚跑”类似,有“变相体罚”之嫌呢?严寅贤认为,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规则越细越好、能细则细、不厌其细。道理很简单。一是它指向未成年人。稍有粗放或模棱两可,都有可能导致‘惩戒问题’甚至‘惩戒后果’的出现,进而造成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伤害。二是‘细’则便于执行,便于‘对号入座’。”

用好需功夫:“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需要社会各界参与”

  有了规则,教师怎么用?能不能安心惩戒、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申素平认为,从出台《规则》,到真正融入教育教学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规则不可能穷尽现实教学活动中所有的问题,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需要社会各界参与,需要制定细则,需要具体个案出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山西省特级教师刘补明认为,选择和把握惩戒的权力对教师来说,具体实践中能不用则不用;情况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不用。同时,切勿滥用。有错即惩,小错重惩等均属滥用。第三,切忌乱用。即要严防惩戒的失度与失范。这要求所有基础教育工作者深入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和执行规则。

  有了规则,如何用好?赵刚认为,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家庭和学校需要“共担责任”。“可以向国外学习的是,家长和教师应该有一个共同组织,对一些教学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评估界定。目前我们有家委会,但和教师是分开的。家长和教师应该站在一起。”

  “首先,应该尊重教师的专业能力,信任教师,为他们营造一个宽松的空间。其次,应该改变评价方式,无论是对教师的评价还是对学生的评价都应该回到教育本源,避免因为成绩、升学压力等给予他们一些不适度、偏颇的评价标准。总之,让教学活动真正回归教育本身。”申素平最后说。(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姚晓丹、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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