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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腐败之“蠹”
http://www.CRNTT.com   2021-03-03 11:24:47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中评社北京3月3日电/看澎湃新闻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党和人民披荆斩棘、栉风沐雨,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回望脱贫攻坚征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进程效果,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利益,是阻碍决战决胜的大敌。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案,安徽省阜阳市在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以案促改工作,坚决向扶贫领域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亮剑”,从个案促改到专项整治、全域治理,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障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
脱贫攻坚战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

  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将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发现并查处了一大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冯新柱案,安徽省阜阳市在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就是其中的典型。

  冯新柱是贪污腐化、官商勾结、失职失责的典型。他毫无“四个意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甘于被“围猎”,与私企老板结成利益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矿产、土地等公共资源,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特别是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副省长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缺乏基本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还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主要表现在:

  一是责任缺失、履职不力。作为分管省领导,错误地搞“内外有别”、欺上瞒下,不将陕西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中央;错误地认为“管扶贫吃力不讨好”,“懒得管、嫌麻烦”,对扶贫工作敷衍了事;“一岗双责”不履行,对分管的部门在脱贫攻坚考核中排名垫底情况视若无睹,不仅不推动整改,还给予表扬。

  二是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工作中热衷填表格、搞花架子,甚至弄虚作假,在执行国家标准时做选择、搞变通。2016年陕西省扶贫工作在国务院考核中位列最低档次,为在2017年考核中过关“雪耻”,挖空心思搞应付,发表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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