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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主犯从犯的罪与罚
http://www.CRNTT.com   2020-06-17 11:32:45


  中评社北京6月1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这是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与特定关系人(情妇)共同受贿的案件。本案中,衢州市原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骋表示,对于特定关系人徐娟的部分受贿具体金额并不清楚,这是否影响对于他与徐娟共同受贿行为的认定?徐骋辩护律师称共同受贿款项系徐娟收取并使用,徐骋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徐娟辩护律师称徐娟既不是党员干部也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系从犯,对此该如何认定?我们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析。

  基本案情:

  徐骋,男,汉族,1991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至2018年12月,历任衢州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处长,衢州市规划局城南分局局长,衢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衢州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兼)及衢州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12月间,徐骋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徐娟共同收受单位与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7372元,其中徐骋单独收受折合人民币1831838元,徐骋、徐娟共同收受折合人民币3215534元。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18年12月28日,徐娟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被衢江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1月8日,徐骋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4月17日,衢江区监委将徐娟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6月4日,衢州市监委将徐骋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两案并案处理。

  【提起公诉】2019年8月20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徐骋、徐娟涉嫌受贿罪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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