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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12月11日新闻发布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19-12-11 11:54:30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注意到“26条措施”中第11条提出,“为推动台湾输入大陆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海关部门正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请问发言人这项管理制度预计何时能够推出?制度的推出将对台湾输入大陆商品通关带来哪些便利?谢谢。

  陈斌华:为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输入大陆的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大陆海关正在加快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

  目前采信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大陆海关将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尽快推动出台。条件成熟后,符合要求的台湾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可被大陆海关采信。

  这项制度实施后,大陆海关将降低来自台湾相关商品的查验率,进一步提升台湾输往大陆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时将助推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的发展,台湾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将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检验检测业务。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在大陆参加社保是关乎台湾同胞切身现实利益的事情。请问台胞会从中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谢谢。

  朱凤莲:12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相关的负责同志已经就《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在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在大陆生活、就业、创业、学习的台胞究竟能从中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首先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出台《暂行办法》是落实十九大提出关于逐步为在大陆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两岸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重要主张的一个具体举措。意味着在大陆就业、居住、就读的台胞可以和大陆居民一样,享受国家提供的相关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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