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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12月11日新闻发布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19-12-11 11:54:30


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徐捷(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记者: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在场,我想请教的是,“26条措施”第12条讲到,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请您介绍这方面的考虑。谢谢。

  李玉冰:标准是共同协商一致并共同遵守的技术规范。台资企业在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方面与大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这种待遇体现了标准公开、透明、共同协商的特点。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将依据《标准化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标准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台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大陆的各类标准化活动,增进技术交流、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业发展。

  另外,大陆在制订和修订行业领域标准方面具有广阔市场优势,台资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有着丰富技术积累,双方合作有助于提升两岸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增强竞争力。

  海峡卫视记者:“26条措施”第3条提出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大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请介绍相关情况。谢谢。

  郑持平:随着大陆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建筑垃圾、城镇污泥、再生资源、工业固废等废弃物的量很大。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陆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不同层面开展循环经济实践,探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培育了行业发展骨干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循环经济产业市场。

  我们欢迎技术工艺先进、行业经验丰富的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大陆循环经济项目,共享行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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