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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12月11日新闻发布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19-12-11 11:54:30


朱凤莲(中评社 徐梦溪摄)
 
  13条措施和我们去年出台的“31条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条在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就是彰显“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体现一视同仁,同时又与时俱进,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概括地讲,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例如,第2条围绕5G这一产业热点,将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欢迎台资企业参与大陆5G建设,共享大陆5G商机。

  二是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例如第8条针对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如第1条支持台企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和“四类”中心建设,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创新,融入高质量发展。

  “26条措施”发布以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部署落实工作,相关落实和配套对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例如福建省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召开政策说明会,明确一些措施的具体方案。江苏省昆山市推出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下一步,我们将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台胞台企有更多实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朱凤莲:下一个问题。

  中国台湾网记者:我们注意到“26条措施”的第1条当中提出,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可同等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请具体介绍说明一下这条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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