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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偷瓜倒贴300元 执法岂能“和稀泥”

  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制止偷瓜行为导致偷瓜人受伤,幷被要求赔偿300元,引起关注后,当地警方通报称,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相关民警已被停职。这种“和稀泥”式执法,混淆了基本的是非观和规则观念,以致于人们无所适从,甚至带来守法者遭殃、作恶者得利的社会现实,严重损害法治环境;对此,相关部门必须引以为戒,在执法过程中敢于担当,辨明是非,态度鲜明,不“和稀泥”,这样才能让更多人有底气向违法行为说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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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退钱就可以了?

  8月2日,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庞某由于自家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其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300元。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与其女儿耿某主动退还了庞某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这些年,我们见到不少的争议性案件,比如于欢案,昆山反杀案等等,其中有关正当防卫的边界问题引发诸多 …【详细】

“制止偷瓜倒贴300元” 执法怎能和稀泥

  近日,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追赶宋某、耿某致两人摔倒受伤,民警出警后现场调解,瓜农庞某赔偿两人300元。事件引发网友热议,鹤壁市公安局通报,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公众善良朴素的认知中,物品失窃后,如果在现场能够发现小偷,要么及时报警求助,要么先行拦截、控制住小偷,追回失窃物品,等待警察处置。而在民警到达现场前,拦截、控 …【详细】

西瓜被偷反赔300是执法过错,警示执法不可和稀泥

  8月4日晚,备受关注的河南淇县农民西瓜被偷反倒赔300元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当地警方通报称,偷瓜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相关民警已被停职。   在百姓朴素的正义观念中,宋某未经瓜农同意就下地摘瓜的行为理所当然构成盗窃,而派出所民警处理警情时和稀泥和出“新高度”,不仅将偷瓜定性为摘瓜,还要求瓜农因拽绊致宋某受伤倒赔300元,很显然违背了理性自然人 …【详细】

让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警方执法不能和稀泥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8月2日发布通报称,瓜农庞某的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追赶宋某、耿某致两人摔倒受伤,民警出警后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300元。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与耿某主动退还了庞某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尽管在警方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但这样的事情着实令人深思。警方称西瓜价值小,所以只是对偷西瓜的母女俩批评教育。偷西瓜的母 …【详细】

西瓜+井盖:执法不能和稀泥

  这几天,接连发生的两件事引发热议。一件是:河南鹤壁市淇县一瓜农近日为制止偷瓜倒赔300元。另一件是:8月1日,一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信阳市固始县时发生侧翻,货主报警称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   一个是“偷”,一个是“抢”,发生在不同地点的两件事,却又有着鲜明的共同点。一方面是事件多发性。无论是农民的农作物被偷,还是货车出事故后货物被哄抢,都属于多发性事件。因为频频见诸媒体,平时 …【详细】

从偷西瓜到哄抢井盖:“破窗效应”亟待遏制

  近日,两则舆情通报引发广泛关注。   一是,针对河南鹤壁淇县一瓜农哭诉“拽倒偷瓜贼倒赔300元”一事,8月2日,淇县警方通报,摘瓜者认识到有错在先,已退还瓜农赔偿的300元。8月4日下午,当地警方再发通报称,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当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幷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二是,针对发生在河南信阳固始县的“货车侧翻村民 …【详细】

偷瓜丧失耻感 法律当惩恶扬善

  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制止偷瓜行为导致偷瓜人受伤,幷被要求赔偿300元,引起网络关注后,偷瓜者主动退还了300元。   此事引起热议,在于民警的执法有违常理。一对母女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车把,三人都摔倒了,对方膝盖擦伤。民警出警后认为西瓜价值小,情节轻微,对母女俩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有受伤,调解庞某赔偿对方300元,庞某对此不服。   这个事情不大,却比较 …【详细】

岂能让公平正义成了谁弱谁有理的糊涂账

  河南淇县瓜农庞大哥承包了200多亩地,经常有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不久前,一对母女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满满一车,庞大哥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幷报了警。因西瓜价值小,民警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民警在现场进行调解,庞大哥赔偿宋某300元医药费。随着事件在网上热传,当地警方于8月4日发布通报,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涉事民警停 …【详细】

若不是被围观,“西瓜案”会反转吗

  发生在河南淇县的“西瓜案”,似乎自带了跌宕起伏的“剧情”。   河南淇县瓜农庞某称,几天前,自家西瓜遭人偷盗,在阻止盗窃人逃跑时,其中一人膝盖擦伤。对方报警后,瓜农被要求赔偿对方300元。8月2日晚,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淇县发布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 …【详细】

瓜农抓瓜贼倒赔钱,吃瓜群众不乐意

  在《红楼梦》里有一个故事,叫“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葫芦”者,糊涂也,讲的是贾雨村为了自己的前途,听从一个葫芦僧的建议,将一桩本来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案件,硬是办成了“糊涂案”。这本是见惯于封建官场的家常戏,没想到最近在河南鹤壁淇县也出了这么一桩“糊涂案”。   据媒体报道,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顺手摘了”瓜农庞某承包地中的八九个西瓜。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耿某双膝盖擦伤。出警民 …【详细】

这滴眼泪不擦干 “吃瓜群众”心难平

  “小偷来偷我钱,让我出300元,你说我亏不亏,我辛辛苦苦种地,我不容易,起早贪黑的。他来偷我的西瓜,我还得倒赔300元,这事儿我觉得太不合理。”河南淇县一对农民夫妇在镜头前的哭诉,让人很难受。真的,让人们的良心很痛,不平则鸣,这不只是300元的事,这是公平正义被当众粗暴践踏之痛。培根说,一次坏判决胜过十次犯罪。这样的处罚,远胜过偷瓜贼之恶,就是犯罪,污染人心践踏正义之罪。   谁来帮他们 …【详细】

瓜农倒赔偷瓜贼的“拉偏架”要纠偏

  8月3日晚,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条通报针对的是河南鹤壁市淇县发生的一桩“怪事”。按照常理,东西被贼偷了,事主应当得到赔偿,贼应当受到惩罚。可是,淇县瓜农庞某家的西瓜被贼偷了,反倒需要向贼赔偿300元钱。这桩“怪事”一经媒体报道,便在网上引发了 …【详细】

“吃瓜群众”为瓜吵翻 希望警方别和稀泥

  “猪八戒吃西瓜”,人们从小听的故事。核心思想是:偷东西不可以,哪怕你是神仙。所以,猪八戒就得受到猴哥的惩罚,一路上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而平时一直向着“二师兄”的唐僧,在这个事情上立场鲜明,偷来的西瓜坚决不吃,幷支持悟空的惩戒行为。   唐僧那句:“这瓜是化来的还是偷来的?”明确表态:价值再小,也不能偷。这几天,一个偷瓜现实版让“吃瓜群众”们坐不住了。事情是这样的:河南淇县瓜农庞某承包西 …【详细】

重断“西瓜案” 纠正“糊涂案”

  7月29日,河南淇县一瓜农庞某的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耿某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竟然要求庞某赔偿300元。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引发舆论质疑。淇县公安局的上级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据通报,认定宋某偷瓜是盗窃行为,要行政拘留3日;认定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对责任民警采取停职措施。   瓜农有权保卫自己的财产,这也是《刑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 …【详细】

纠正“乱断西瓜案”维护了执法公正

  备受关注的河南淇县“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事件有新进展。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4日的最新通报有三点关键信息:其一,认定偷瓜是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偷瓜者被行政拘留3日;其二,农民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虽导致偷瓜者受轻伤,但不用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其三,认定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对责任民警采取停职措施。   “不问自取就是偷”,这是连孩子都懂的道理;瓜农有权保卫自己的财产,这也是《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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