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评论通讯社
首页|头条|焦点|大陆|台湾|港澳|国际|美国|两岸|华人|经济|财经|军情|社会
人物|文萃|图片|文化|娱乐|评论|社评|快评|观察|专论|网评|外电|智库|智囊
专题|专访|专页|周边|诗词|出版|编译|网书|数据|动态|电讯|名家|记者|简介
   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评邮箱
您的位置:首页 ->> 即时新闻 】 【打 印】 
让新业态从业者不再“望社保兴叹”
http://www.CRNTT.com   2020-05-29 07:18:38


  中评社北京5月29日电/据5月25日《工人日报》报道,以快递小哥为代表的新业态劳动者参加社保难,这牵动着不少代表委员的心。在5月24日的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上,不少委员提出,要为快递小哥等新业态从业者补齐社保短板。

  以快递小哥、网约工、代驾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劳动者,已经成为公众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帮手,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中的重要成员。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19年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约有7800万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

  然而,新业态劳动者在给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其权益保护却越来越暴露出跟不上现实需求的问题。职业不稳定、超时工作、劳动关系不规范、社保关系建立难以及接续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一群体。中国工运研究所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及前瞻》的调研报告中提出,新业态劳动者普遍面临劳动关系难认定、劳动者权益难保护、工会维权服务对象难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已经成为束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藩篱。

  按照我国的现行劳动法律,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符合一些刚性标准。比如,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等。但在现实中,新业态从业者与用工平台之间的关系往往不符合这些标准,大多只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正因此,这一人群的社保权益遭遇困境。这表现在不少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都有类似的规定——非本市户籍、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者,不能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同时,在社保“捆绑”缴存的模式下,新业态劳动者谋求单项缴存某一种社保也受到了政策限制,由此弱化了不少人参加社保的积极性。想缴的受限制,能缴的不想缴,这一人群的社保权益似乎陷入了走不出去的怪圈。

  让新业态劳动者不再“望社保兴叹”,一些委员建议,“新问题要有新的制度加以应对”。破解劳动关系认定难是解决问题的基础,这个问题解决了,后续社保权益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在短期内法律上难以整体突破的情况下,“分类规范新业态下的用工,研究新业态下平台用工和传统劳动关系就业的区别,创新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权益,释放平台经济活力,容纳更大规模就业。”莫荣委员的建议提出了一条务实的思路。

  基于同样的思路,一些代表委员也开出了不少“药方”。比如,“在平台工作的灵活就业群体可按所在省份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持网约工线上缴纳社保,突破地域限制,不局限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保”“加强政策宣传,让新业态从业者了解社保的基本知识、参保途径和缴费方式,引导他们积极参保”等。

  事实上,近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议案提案和建议,有的已经有了具体成果,正在逐步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有些地方开始试行工伤保险单独缴存。

  跨过妨碍新业态劳动者社保权益的“沟沟坎坎”,需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汇集智慧,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方案和思路,尽快拿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让新业态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郭振纲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