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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中评社 李子宁摄) |
中评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李子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代表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庭成立五年来,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工作成效颇为显着。五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党中央的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未来的改革应该继续坚持这样一个基本的方向,结合当前法庭运行的情况和面临的机遇挑战、形势任务,未来要采取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强法庭全方位的基础保障等两方面举措深化法庭改革。
有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请问,法庭作为目前“我国”唯一一个专门化国家层面的审判机构,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
陶凯元表示,法庭成立五年来,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工作成效颇为显着。五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党中央的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未来的改革应该继续坚持这样一个基本的方向,结合当前法庭运行的情况和面临的机遇挑战、形势任务,我认为未来深化法庭改革重点要采取以下两方面的举措。
第一,要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我们一直在用一个词语,可能记者们这几年也比较熟悉了,叫做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听起来好像有点拗口,我们把它叫做机制。我觉得要深入总结改革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这两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这是未来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方向和任务。前面我介绍时讲到,法庭当时规定的是三年试点,三年试点结束后我们请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科协两个第三方机构对我们的三年试点进行了评估,还向全国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和审议。在评估和审议的过程中,大家都提出要在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意见和建议。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理想,也是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果我们能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将极大有助于我们服务国家的科技创新、高水平自立自强、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战略,当然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我们目前还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