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0月6日电/据大公报报导,新时期呼唤新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那就是调解机制。这可能是出于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旧的争端解决机制难以维护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求。第二,研究表明审判与仲裁越来越费时和昂贵,在解决国际商事争端方面尤其如此。第三,符合人类追求和谐的理想。香港原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曾经在“2022年调解会议”上说:“调解为先:和谐为本 跃进未来”这个口号概述了我们的调解哲学。调解是我们走向和谐的有效工具,这也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第四,调解非常适合发展中国家,因为他们可能缺乏解决争端的足够资源。所以,从中国的角度看,用调解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争端是最为理想的方法,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精神。第五,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践行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重要实践。
新时期呼唤国际商事调解机制,也为香港带来了新的机遇。在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于2022年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根据这个声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于2023年2月16日正式在香港成立。国际调解院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向国际社会提供一项全新的全球法治公共产品。
为什么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香港成立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根据“一国两制”,香港实行普通法。大家知道,普通法与大陆法各有千秋,但毕竟普通法对国际商事运作的影响要多些,不少国际商事规则都是按照普通法传统制定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总结实践“一国两制”经验提出的“四个必须”,其一是“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当中包括“保持普通法制度”。
香港具有不可取代制度优势
第二,香港有相对稳健的法律制度,其法治评分长期位居亚洲前列,容易得到国际社会和争端双方的认同。在本地和国际调解方面,香港建立了一个良好和稳健的监管─制度框架,当中包含《调解条例》(第620章)、《香港调解守则》、CEPA调解机制、检定调解员资历的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以及数目不断增长的调解计划和服务提供者。
第三,香港拥有大量既熟悉内地、国际法律、又具有语言优势的专业人士,与国际法律界互动频密。诚如有文章指出:香港这种“内通外联”的独特优势是其他内地城市无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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