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合作
155. 我们会继续推动落实优化跨境司法文书送达安排的工作,并推动设立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及大湾区律师特定平台组织,促进专业交流及培训。
培育人才 扩大青年发展空间
156. 我们一直鼓励香港的大学进入大湾区办学,至今已有四所分校。我们亦设立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鼓励香港青年到大湾区工作。我们正探讨在这方面的双向安排。八、惠民生 添幸福
(一)房屋:持续提速、提量、提质、提效
增加公营房屋供应
157. 住屋是市民很关心的问题。早年造地建屋步伐较慢,但在政府不懈努力下,公营房屋落成量已开始逐步扭转“头轻尾重”的情况。我们纵然已觅得土地可提供足够公营房屋单位以完全满足长远需求,并已经提速提效造地建屋,但因造地建屋需要一定时间,为填补这几年的短缺空白,我在2022年宣布推出创新的30000个“简约公屋”单位,减少公屋综合轮候时间。
158. 这措施起了一定的功效。连同“简约公屋”在内,未来五年(2025-26至2029-30年度)总体公营房屋供应量将达189 000伙,较本届政府上任时的五年期(2022-23至2026-27年度),增加约80%。过去两年,公屋平均轮候时间下降了半年,由高峰6.1年下降至五年半。随着“简约公屋”于明年起陆续落成,公屋综合轮候时间可在2026-27年度共减少一年半,降至四年半。
159. 我以刻不容缓的态度帮市民上楼,在上任时提出的“提前上楼计划”至今已为超过2 000个家庭提前5至9个月上楼,为受惠者节省近5,000万元租金开支。在2027-28年度及之前,将共有另外约10000个单位可提早上楼。
160. 此外,首批位于元朗攸壆路约2 100个单位的“简约公屋”,将在明年第一季落成入伙。明年会共有约9 500个单位落成,全部约30 000个单位2027-28年度前会落成。
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出租制度 解决“劏房”问题
161. “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已提交报告,政府决定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
162. 现时不同分间单位的情况差异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风、面积,以至是否有独立厨厕或厨厕合并等方面,有必要订立最低标准,取缔不适切单位。现约有110000户人家居住在分间单位,显示分间单位有实际需求。由于把原有单位分间后出租的租金总收入比整个没分间单位出租高出很多,业主有很大经济诱因经营这类租赁。适当的规管会让出租的“简朴房”在符合标准下满足市场需求。
163. 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否则业主将不合标单位出租便要负刑事责任,住客则不须负法律责任。我们会给予现行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业主时间,进行所需工程。法例会设宽限期,期间不就违法出租采取执法行动。政府会为此设立登记制度,让已登记业主享有宽限期。登记制度只接受现有的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登记;而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申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给予改建宽限期。由于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是已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而已登记的现有单位必须改建为合标的“简朴房”,否则宽限期过后业主继续出租不合标单位便属违法,相关单位会有序被取缔,因此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数目会逐步减少,直至清零。
164. 为让现时分间单位业主和住户有时间作好安排,政府会设定足够的宽限期,并且会配合市场上“简朴房”的供应,以及公营房屋的供应和政策,把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分批有序处理。房屋局局长将获法例授权在宽限期完结后,按实际情况,决定何时针对哪些分间单位分批有序采取执法行动。
165. 政府建议“简朴房”的标准包括必须有窗、有独立厕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等。工作组组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副组长房屋局局长会公布细节,并谘询立法会及持份者,制订立法内容及登记时间表等措施。
完善置业阶梯
166. 房委会会进一步完善充实置业阶梯,回应市民置业需求,包括:
(i)调整公屋(包括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和资助出售单位的比例——房委会正检视未来十年中后期落成的公营房屋项目,目标把公屋和资助出售单位的比例,由现时七比三逐步调整至六比四;
(ii)增加屡次向隅者购买资助出售单位机会——由下一期推出的绿置居及居屋开始,向前两次曾连续申请同一类别资助出售单位销售计划而未能成功购买单位的申请人,提供多一个抽签号码;及
(iii)加速公屋单位流转——房委会将收紧公屋富户政策,提高富户额外租金及降低富户入息限额,让公共资源适当用在需要帮助的申请人,同时将居屋绿白表比例由现时四比六调整至五比五,鼓励更多公屋租户购买居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