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7日电/据人民网报导,近年来,台湾岛内包括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极力煽动两岸对立,狂妄鼓吹“台独”谬论,大肆勾连外部势力进行谋“独”挑衅,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2021年11月,国台办发言人公布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3人为“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人员、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明确表示“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上绝不止这3人,郑重宣示将依法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终身有效。2022年8月3日,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发表谈话指出,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我们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责。这是大陆方面惩治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重磅举措,发挥刑事司法手段的强大威慑力,迎头痛击“台独”顽固分子嚣张气焰,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广大同胞打气撑腰,充分展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是捍卫一个中国原则的重要法治保障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对分裂、反对外来干涉,是主权国家立法普遍遵循的重要原则立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范围内通行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庄严宣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作为一个中国原则的法治基础,上述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台湾同胞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分子,负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法定义务。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违反法律义务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捍卫法治尊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应有举措。刑事责任是制裁后果最为严重的法律责任,对损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台独”顽固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放出国家主权不容侵犯、一个中国原则不容挑战的强烈信号,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法理所在。
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是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反对“台独”分裂的强力武器
依法对极少数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具有明确法律依据,也具备实际惩治能力。
法网恢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属人管辖的规定,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外国,国家均具有刑事管辖权。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台独”分裂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台独”分裂分子,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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