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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梁帆摄) |
第六个目的是提升刑罚。针对那些没有符合我们的强制检测要求,无论是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或“围封强检”时的强制检测,如市民没有遵守这些检测命令,目前的定额罚款是5,000元,将会提升一倍至10,000元。
第二部分不是今天批准、而是行政会议在今天讨论备悉的事项——即获通知我们将会进行这项工作——政府将计划修订《雇佣条例》(Employment Ordinance),避免在抗疫工作衍生一些劳资纠纷,但这项修例工作尚未完成,劳工及福利局正尽快进行修例工作,然后提交草案予行政会议通过,再交由立法会讨论。修订的目的有以下三个:第一,如雇员须用“疫苗通行证”(如二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在餐饮处所须用“疫苗通行证”)才能上班,但他拒绝——即他不接种疫苗、不使用“疫苗通行证”——于是他未能上班,若在这情况下导致该雇员被雇主解雇,在修订法例后将不会被视为不合理解雇(unreasonable dismissal),即如果雇员不合作,雇主也没办法让他上班,否则雇主都会触犯法例。第二个修订目的则是反过来说,如有雇主因雇员接受强制检疫或在“围封强检”时不能上班而要解雇他,将会构成不合理解雇。第三个目的,如有雇员因“围封强检”或在竹篙湾接受强制检疫而不能上班,由卫生署为这些正在接受强制检疫或“围封强检”人士发出的强制检疫令或医务证明(medical certificate),将会在修订法例后被视为合资格可申领病假的证明,即一般所说的“病假纸”证明。这三项措施均冀在抗疫工作中能减少甚至避免雇员和雇主的争拗。事实上,过去这段日子,我们都不停呼吁采纳这三项措施,但仍有劳工界团体表示很担心,所以我们为了明确这项工作会进行修例。
第三项向大家交代的与行政会议无关,就是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现时的进展。大家都记得,我在一月十四日公布推出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时已经解释,当时希望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能进行得很快,所以并没有向立法会争取注资,便从基金的余额拨出款项,其实差不多已全部拨出,共35.7亿港元,设计了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当时支援的是两部分企业或者人士,一方面是直接受到新一轮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影响的企业和人士,第二方面就是那些长期处于“冰封”状态的行业,主要是旅游业。AEF 5.0 (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我们进行得很快,到目前为止,所有在AEF 5.0之下的计划都已经开放接受申请,有一些根本不需要申请,按着我们的纪录可以直接派发资助的已经开始派发,我们希望尽快把支援的金额送到有需要的处所营运者或是个人的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