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是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基本法》,就2017年如何普选行政长官作出决定。反对派以提名委员会不民主、不符合国际标准为由,再次否决了普选方案。香港跟普选失之交臂。
“难道中央的诚意不够吗?是国家不愿意在香港发展民主吗?显然不是。”王振民说,中央在80年代指定基本法时就明确了普选的目标,后来又做出一系列努力,这都表达了国家对香港发展民主、发展普选的善意和诚意。香港的普选遇到挫折到底是谁之过显而易见。
香港的民主发展产生了哪些问题?
王振民指出,香港对民主有一些曲解。第一,把民主的功能泛化,无限夸大民主的作用,把香港回归遇到的难题统统都归结为民主不够、民主不快。民主的形式是多元的,民主不等于选举,选举不等于直接选举。如果在原来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向黑,香港的民主没有未来,香港自己也没有未来。
第二,一发展民主,就什么都不要了,特别是不要国家安全。当一个地方的民主威胁到整个国家安全的时候,要改的不是国家安全,而是地方的民主。
第三,不要宪制秩序的民主,不要法治的民主,抛开《宪法》及《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天马行空地搞民主。香港回归20多年,社会上不少人已经切断了《基本法》和中国《宪法》及中国的关系,变成一个孤零零的《基本法》。
第四,违法达义,这也是对香港青少年毒害最深第一条。搞民主就是最光荣的,为了搞民主,可以不要一切,可以把香港一切的法治、治理都不要。
第五,部分人明确表示,参选立法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瘫痪政府,而不是监督政府依法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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