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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专访:王英津详析惩独司法文件
http://www.CRNTT.com   2024-06-24 00:11:32


 
  尽管《意见》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6月21日,但其落款日期却是2024年5月26日,即“5·20”讲话后的第六天。实际上,如此重要的司法文件,涉及非常敏感且复杂的专业问题,不可能在“5·20”之后的短短六天内完成。由此推断,《意见》从酝酿、论证、规划、起草、修改,到最后定稿,必定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段。该《意见》或许早已以“完稿”或“准完稿”形式储存于大陆打击“台独”的“工具箱”里,只是“备而未用”而已,如果不是赖清德的“倒逼”挑衅,大陆也许不会轻易祭出。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意见》的发布,表面上看似偶然,其实背后有必然。所以,《意见》的出台也有打击近些年来岛内“台独”日益猖獗的考量。

  此次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是大陆为因应日益严峻“台独”挑战而采取的重大反制手段,是继2021年、2022年先后两次出台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表明大陆开始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提升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力度。

  《意见》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中评社:《意见》是根据《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的。您如何看待《意见》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王英津:《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司法文件。该《意见》与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有所不同,因为其制定机关并非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该《意见》与通常意义上的司法解释也有所不同,因为其制定机关除了司法机关外,还有行政机关。该《意见》制定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其性质的复杂性。尽管学界对该司法文件的性质存有不同看法,但我认为,将其界定为“司法解释性文件”,或许更为妥当。该文件的最大特点是详细、具体,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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