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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助陆配村长打赢诉愿:陆配是家人
http://www.CRNTT.com   2025-11-14 22:06:10


游智彬PO文表示,台湾欠陆配一句,“你们不是外人,你们是家人。(撷取自游智彬脸书)
  中评社台北11月14日电/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前村长邓万华虽注销中国大陆户籍,但无法放弃大陆国籍,遭富里乡公所因多次接获“内政部”函文解除村长职务。邓万华不服,遂向花莲县政府提起诉愿,经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决议撤销原处分,要求富里乡公所另为适法处理。

  桃园市政府市政顾问、新党副秘书长游智彬14日在脸书上PO文表示,这是陆配的胜利!正义的胜利!邓万华为台湾付出、奉献、牺牲28年,曾被民进党无端打压、撤销里长职位,如今终于蒙冤得雪、讨回公道!花莲县政府正式接受邓万华的诉愿案,这一切,离不开一位关键人物,新党发言人、律师陈丽玲挺身而出、仗义直言,敢对不公不义说“不”,不只捍卫法律正义,更是全台陆配的守护神!

  游智彬说,今天的胜利,不只是邓万华的胜利,更是每一位在台打拚、为家庭和土地付出的陆配的胜利。台湾欠她们一句,“你们不是外人,你们是家人。”

  50岁的邓万华来自中国大陆四川省,嫁来台湾28年,与丈夫育有3名子女。她早在17年前就取得“中华民国”护照,因丈夫6年前被发现是渐冻人,身体日渐虚弱,为扛起家计也兼顾照顾家庭,2022年底首度参选,当选富里乡学田村长,任职两年多,热心服务,颇受村民好评。

  诉愿决定书指出,富里乡公所在8月1日做出解职处分前,曾向“内政部”、大陆委员会函文询问,但尚未取得“中央”主管机关对是否已放弃中国大陆国籍的正式释示,也未确认邓万华是否依规定办理“大陆地区国籍注销”。委员会认为乡公所未完整调查有利与不利因素,未待“中央”回覆疑义,便径行认定其具中国大陆国籍,已违反行政程序法调查义务,因此撤销原处分,由乡公所重新依程序办理。

  邓万华先前遭解职后相当不满,强调自己已持台湾护照17年、居住台湾时间早就超过在中国大陆,并依法完成归化并取得户籍,包助过许多来台的陆配姊妹,因此才当选村长,这不是忠于台湾,什么是忠于台湾?自己不该被突袭解职,否则当初政府就不应该让她参选,民进党不敢宣布“台独”,却叫人民自己去寻求放弃大陆国籍证明,这不是扰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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