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8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眼下正值毕业季,租房市场也迎来旺季。困扰许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该如何解决?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有哪些亮点?对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有何助益?在7月7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小户型、低租金满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此次《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定要小户型、低租金,而且要有利于职住平衡。小户型、低租金是适应新市民的承受能力,同时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新建的也要选在交通便捷的区域,确保职住平衡,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介绍道,“从调研情况看,现在大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总体情况不是没有房子,而是结构性供给不足。户型大的房子供大于求,小户型的房子供不应求。所以,有必要通过政策支持,推动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不足。”
发挥市场机制加大房源有效供给
此次《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