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反分裂法》实施20年来体现了和平统一与非和平解决相统一,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保驾护航。
虽然《反分裂法》正文仅千余字,但有五百余字在阐述如何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如何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可以说,《反分裂法》完完全全是一部维护和平统一、促进和平发展之法。2008年以来,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沟通、实现双向“三通”、签订20多项协议、展开民间大交流大合作。近十年来,大陆方面驾驭台海复杂严峻形势,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出完善台胞同等待遇的系列政策、提出推进和平统一的五项重大主张、发表《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由此可见,大陆方面充分履行了《反分裂法》所赋予的推动两岸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定责任。
《反分裂法》所规定的非和平方式其它必要措施,本质上是维护和平统一前景、捍卫和平统一方向,防止“和平统一可能性完全丧失”,并已经通过近年来军事、司法、行政等各领域依法惩“独”行动成为“现在进行式”。另一方面,大陆依据《反分裂法》精神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就是在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为解决台湾问题争取最好结果。因此,《反分裂法》发挥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保驾护航的重大作用,相信未来也会在法律的实践和完善过程中,历久弥新、历久弥坚,为国家统一、民族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