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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
中评社北京10月25日电/据文汇网社评,在逾200名揽炒区议员集体辞职避责后,留下最“厚面皮”、最不知羞耻的议会乱港分子,妄想假惺惺宣誓效忠就能蒙混过关,现在逐一被政府DQ, 终于彰显真诚宣誓的本意!而长期为祸港分子撑腰的英美势力,旋即就此事大造文章,意图干预中国内政,美国国务院及英国外交大臣在21日同日出口术质疑特区政府的做法。
事实上,700万香港市民只嫌政府DQ得不够彻底,多名乱港分子成“漏网之鱼”,要求更严厉地执行法例!故此,外国势力越干预,特区政府越应该审视,是否有乱港分子趁机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特区事务。
一、英美干预香港事务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
《联合国宪章》要求联合国制定国际法,作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规范及国际关系的基石。“主权平等”及“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最根本的概念。无论国力强弱,所有国家均享有主权平等,不得干涉他国内政。瑞士国际法学家瓦泰尔指出:“任何国家都没有丝毫权力去干涉别国内政。在国家的所有权力中,主权无疑是最严肃的,其他国家必须给予最大的尊重。”
在中国,早在1954年周恩来总理就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了“互不干涉内政”。其后《联合国宪章》订立,第2条第1款规定“本组织(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该条第7款又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1970年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进一步明确指出:“每一国均有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之不可移让之权力,不受他国任何形式之干涉”。
中国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什么时候轮到美国及英国来指手划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