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DQ“区已完”合法合宪
基本法第97及98条列明“区域组织”的职能,区议员属于公职人员,按今年5月通过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的要求,应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拥护基本法。
《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21条订明,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有关法例规定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宣誓人须真诚宣誓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而根据2017年“立法会宣誓事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符合人大《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不符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被DQ“区已完”劣迹斑斑
涉黑暴的“区已完”明显并非真诚地宣誓效忠,过往言行涉违反《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里,列明的9项不属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行为,例如
1.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油麻地南选区议员胡穗珊,被指涉嫌策划及非法初选,亦曾在议办展示“港独”字句,同属九龙西的朱江玮涉曾发表含有“港独”的言论。
2.作出或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深水埗区议员刘伟聪涉参与非法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港岛区议员杨雪盈及彭卓棋同样涉“初选案”,被控违反国安法。
3.将议员办公室借出作非法用途:被DQ的刘伟聪、曾健超、郭天立、莫灏哲、梁翊婷、韦少力、陈荣泰及黎梓欣等人都曾借出议员办事处作去年“35+非法初选”的票站,而梁柏坚则涉嫌在办事处以外地方设票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