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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大法官判宪诉法违宪 许宇甄:宪法强盗
http://www.CRNTT.com   2025-12-19 18:00:27


蓝委许宇甄。(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19日电/“宪法法庭”19日判决《宪法诉讼法》修正条文“违宪”、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状况。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许宇甄严正痛批,“宪法法庭”今日作成的“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已非单纯法律见解歧异,而是如同强盗一般蹂躏《宪法诉讼法》,自毁“宪法法庭”正当性的政治裁决。此一判决不仅重创“宪政”秩序,更在制度层次昭告民众,由“绿色大法官”所主导的“宪法法庭”,已从原本应守护“宪法”的“宪法”守门员,堕落为“宪法”强盗,沦为替赖清德权力运作开道的政治工具。

  许宇甄指出,最荒谬、也最致命的关键在于,该判决自始即属无效。依2025年初修正并已生效的《宪法诉讼法》,“宪法法庭”作成判决,须至少10位大法官在席,然而现任大法官仅有8人,依法根本不具备成立“宪法法庭”的要件。也就是说,“宪法法庭”未能合法组成,自始即不具审判权,其所作任何判决,当然无效。对此,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杨惠钦、朱富美于不同意见书中已明确指出,问题再清楚不过。

  许宇甄痛斥,五位大法官竟选择无视“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施行的有效法律,反以所谓“程序自主权”、“组织弹性”为名,进行自我授权,恣意变更法定组成要件,公然绕过法律规范。这样的作为,早已不是法律解释,而是公然违法的行为。正如不同意见书所严正警告,大法官从来不存在可以自行调整法定人数门槛的权限,“宪法法庭”更不可能在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变成先开会再说的临时会议。

  许宇甄进一步质疑,大法官一方面承认制度存在缺额的“宪政”困境,另一方面却拒绝唯一“合宪”、合法的途径,就是要求赖清德依“宪法”程序尽速补足大法官人数,反而选择在违法基础上强行作成高度政治性的判决。究竟有何急迫性?是基于“宪政”必要,还是纯粹出于政治需求?还是五位绿色大法官急于向赖清德表忠?

  许宇甄强调,今日这项判决,就是“绿色大法官化”的极致展现。当法律不再是权力的界线,而被视为必须排除的障碍;当程序不再是保障正当性的基石,而沦为可以被任意扭曲的工具,司法就已彻底沦为执政者的附庸。这样的“宪法法庭”,与民初筹安会假制度之名、行权力集权之实,本质上有何不同?

  许宇甄严正警告,一个连自身是否合法存在都无法诚实面对的“宪法法庭”,硕果仅存的八位大法官,还有三位认为不能审理,只由5位大法官自诩有权解释“宪法”,这本身就是对“宪政”法治最深层的污辱。今日若容忍这项违法裁判,纵容绿色大法官滥权当强盗,明日被彻底掏空的,将不只是“宪法”,而是整个民主制度都会被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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