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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女空服员制服。(照:华航航空粉专) |
中评社台北8月2日电/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日前向人权委员会陈情,多数国籍航空限制女空服员穿着裙装、妆发服仪严格规范,是强烈“物化女性”的性别歧视。经过上月23日委员会决议,认为国籍航空公司空服员服仪规范构成《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所禁止的性别歧视,建议政府应积极履行CEDAW之国家义务,督促国籍航空公司尽速增加女性空服员裤装制服选项。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于2023年8月向人权会申诉,多数国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员须穿着裙装制服、丝袜、跟鞋、妆发等服仪规范。申诉人指出,女性空服员在勤前准备时,要比男性花更多时间化妆,变相缩短休息时间,还会增加自费购买化妆 的额外开销。女性空服员如未符合规定,航空公司会复检,此类多项针对女性空服员的服装仪容规定,都是强烈“物化女性” 的行为,是严重的性别歧视,违反CEDAW,亦恐影响紧急应变能力,且容易曝光。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经人权会调查发现,国籍航空公司对男女空服员的服仪规范确有区别,且对女性空服员妆发容貌有多项细节要求;而不论是将服仪表现列入奖惩或考核项目,或是透过繁琐的检查和管考来执行服仪要求,已造成女性空服员绝对或相对不利的后果和影响,也加深社会的性别刻板印象。此外,女性空服员飞安训练时系着裤装而无裙装的紧急应变经验,制服鞋袜样式又使女性承受较高跌倒、性骚扰、遇火易燃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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