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政策
坚定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坚持自卫防御核战略。中国发展核武器是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应对核威胁与核讹诈、打破核垄断、防止核战争被迫作出的战略性选择,不是为了威胁别国,而是为了防御和自卫。中国从未动用核武器威胁任何国家,从未在外国领土上部署核武器,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无论是数次面临核威胁、核讹诈的冷战时期,还是面临复杂国际安全形势和严峻战略安全威胁的今天,中国始终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仍然坚定奉行自卫防御核战略,推动核力量现代化旨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维护全球战略稳定。这一政策立场在所有核武器国家中最具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是中国对国际核军控事业的重大贡献。
始终把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在核武器的规模和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从不与其他国家比投入、比数量、比规模,今后也不会与任何国家搞核军备竞赛。中国在核武器国家中核试验次数最少,并关停了重庆、青海等地的核武器研制生产设施,彰显了中国不追求核军备竞赛的态度与行动。中国按照精干有效的原则建设核力量体系,提高战略预警、指挥控制、导弹突防、快速反应和生存防护能力,确保核武器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慑止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高度重视核武器管理安全、使用安全和有效控制。中国采取严格法规制度和可靠技术手段,对核武器储存、运输、训练等环节实行全流程安全管理,能够有效防止核导弹的非授权发射和意外发射,确保核力量保持在绝对安全和绝对可靠的状态。中国核力量的指挥权高度集中、指挥流程精干高效,始终确保部队极端严格、绝对准确地执行中央军委命令。
采取核透明、建立信任与减少风险措施。中国主张,核透明应有助于增进战略互信,充分考虑各国安全环境和安全利益,根据国情自愿实施。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下,意图和政策的透明最有现实意义。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这是最具现实意义的透明举措。1995年至今,中国先后发布了2部军控白皮书、10部国防白皮书,提交6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家履约报告,明确阐述中国的核政策、核战略、核力量发展等情况。中国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采取一系列行动,自愿就发射弹道导弹等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国家,与俄罗斯签署了《关于相互通报发射弹道导弹和航天运载火箭的协定》。2024年9月,中国向太平洋海域发射1枚洲际弹道导弹,主动提前通报相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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