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5日电/网评:全面管治与中央港澳领导的体制优化
来源:大公网 作者:田飞龙(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一国两制”港澳先行,示范台湾,是中国完成国家和平统一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性战略与制度杠杆。“一国两制”有着深刻的中国古典思想与制度渊源,是“大一统”政治秩序与天下主义智慧的创造性转化,是中国共产党立足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与世界体系大格局做出的伟大政治决断与战略谋划。如今,“一国两制”在港澳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宪法与港澳基本法共同构成两个特区的宪制秩序。这一宪制秩序属于一种框架性秩序,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和较大的创新空间,需要根据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以及港澳繁荣稳定的发展演变,而进行动态性的制度建设,以不断丰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从香港实践来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应对两场重大“社会运动”的结果,即针对2014年非法“占中”和2019年修例风波展开的积极制度建设,其指导性的法理原则是全面管治权。这一原则确认和澄清了中央对港管治权的主权背景与治权谱系,为后续一系列制度建设提供法理正当性。具体制度建设主要在后修例风波背景下展开,以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为核心标志,以区议会制度改革和23条立法为制度配套,以实现香港由乱到治为制度目标,构建了更加系统完备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将全面管治权落到实处和要害处,同时更加严密精准地实现了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结合、相统一。上述具体制度建设的顺利展开,取决于2019年以来中央港澳领导体制的制度优化,即以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的领导体制指导原则,从体制机制上理顺了港澳治理的条块关系与职权配置,增强了中央港澳领导体制的权威性、统一性和效率性。中央港澳办是这一体制优化的制度结晶。
以全面管治权为法理原则和制度建设方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与法治理性得以完善发展。新组建的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承担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2024年12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澳门回归25周年大会上宣布“一国两制”实践进入了新阶段。这一“新阶段”是以全面管治权的落地和中央港澳领导体制的制度优化为关键标志和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