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办案经验,山西省太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卫东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违规兼职行为可以从其身份职务、是否在职等入手,结合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获取额外利益等关键因素予以认定。实践中,必须准确认定违规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与经商办企业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相区别。
上海市闵行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退休干部在其原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案件。万某,曾任某单位副调研员、交通管理科科长,长期负责客运公司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规范服务等监管工作。万某经批准后提前退休,但其在未按规定向原所在单位报告、未经组织批准的情况下接受原业务范围内的某客运公司的聘请,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从事公司经营管理等工作。万某分别以用车补贴,通讯、用餐补贴等名义领取报酬。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万某在原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未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其行为属于退休后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今年3月,万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记者梳理发现,现实中也有个别未经组织批准兼职的党员干部,为了既享受公务员退休待遇又在兼职企业取酬,甚至不惜选择提前退休。
在江苏省盱眙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坤看来,党员干部兼职取酬呈现出越来越隐蔽的特点。“《条例》对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行为列出负面清单,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不能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看似遵守了不在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兼职取酬或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的规定,实际上跨越到其他地区违规兼职取酬。比如,个别人在职时对某公司予以一定照顾,退休后到该公司在外地的分公司或者连锁公司兼职,相关公司以其他名义定期给予补助补贴,妄图以此逃避惩处;有的利用自身影响与信息渠道,安排家属、朋友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者违规经商办企业,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有的将行业资格证‘免费’挂靠在企业公司,表面上不收任何费用,实际上安排亲属家人从企业定期领取慰问金和福利。”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区文旅局一名公职人员违规在下属协会兼职取酬案件。这是鲤城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纪委监委与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发现和整治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之一。办案人员介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呈现出协会兼职型、退休返聘型、收取劳务费型等类型,更出现了利用中介机构挂证取酬、异地挂靠等隐蔽性较强的违规新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