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覆盖”,审纠同步促进落实
贵州省纪委监委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始终,全面审核把关、强化沟通指导、注重督促整改,确保《规定》落细落实。
坚持备案范围全覆盖。调研法规部门紧扣“规范性文件”内涵外延,结合前期在相关部门(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建议、报请前置审核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实行台账化、全链条管理,靠前研判、动态更新、实时甄别,并定期与发文管理部门“对账”。发现规范性文件印发后未及时提交备案材料的及时进行提醒,并按季度发布各市(州)纪委监委印发规范性文件一览表,精准开展向上报备、对下审查工作,做到不遗不漏。
坚持审查事项全覆盖。聚焦审查要素规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既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又同步审核报备时限、报送形式、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业务问题,及时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具有“首创性”的相关规定,当面听取报备单位的工作考量和制定依据,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实行“条目式”管理、“点对点”反馈,既注重保护下级结合实际守正创新的积极性,又实事求是指出缺陷不足、指明整改方向。
坚持纠偏整改全覆盖。充分发挥调研法规部门统筹协调、对口指导职能作用,强化与各监督检查室和信访、宣传、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既强调各部门发挥所长、集思广益,确保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又注重将备案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部门日常对下监督指导的重要内容,形成合力推动报备单位问题整改扎实到位。《规定》实施以来,累计反馈审查意见40余条,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提示,促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查自纠,深化标本兼治。
把好“三道关口”,全程规范提升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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